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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925003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08时52分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筹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强州,全州农业农村工作成效显著,各项经济指标和部门考核目标圆满完成,取得显著成绩。其中: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6.15亿元,现价增速4.9%,可比价增速4.7%;第一产业增加值达348.85亿元、增长4.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46元,同比增长9.2%。

1.重点工作领跑全省。楚雄州被国务院办公厅评选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州市、获激励资金5000万元;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连续3年居全省第1位;“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连续2轮居全省第1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由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全省第4位跃居全省第1位、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州委农办被农业农村部表彰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州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表彰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粮食暨重要农产品生产先进集体、省委王宁书记大会亲自颁奖,被省政府表彰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连续三年被州委、州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被州委督查评估为“优秀”等次。

2.两条底线全面守牢。有力有效应对超预期自然因素影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73.977万亩,同比增0.95%,粮食总产量130.5012万吨,同比增0.97%,粮食综合单产348.96公斤/亩,同比增0.02%,粮食和油料生产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其中,粮食播种面积增幅居全省第3位,油菜扩种面积居全省第1位,全州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居全省第2位。

3.产业发展势头强劲。聚焦“十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全州肉类产量增速跃居全省第1位,其中:肉牛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存出栏增速均位居全省第1位,肉羊产业发展势头稳健、存栏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第2位、出栏增速居全省第1位;冬早蔬菜调出量常年稳居全省调出量的60%以上;姚安花拍中心即将建成,将成为云南省第二个“斗南”花卉交易市场;新增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225个,创年度认证历史新高;入选省级绿色云品品牌122个、总数位居全省第1位;中国农业大学楚雄现代种业研究院和云南农业大学楚雄有机农业研究院顺利实现实体化运行;云南种业联合实验室元谋研发中心挂牌成立;第一届楚雄高原粳稻种业发展大会在楚雄市成功举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增加值达351.79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3:1,第一产业增加值达348.85亿元、增长4.96%、增速居全省第1位。

4.增收路子越走越宽。大力推广粮经协同双增五种模式、“保险+金融”肉牛养殖、种业增收等促农增收工作模式,在保障了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又有效破解了一批耕地资源稀缺、种植结构单一、农户种粮收益不高等实际问题;全力支持了现代农业产业工人服务站、零工驿站等就业平台建设,衍生出了“幸福里”现代农业产业工人服务站等一批就业创业帮扶新模式,走出了一条群众、企业“双赢”的发展路子。2023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46元,同比增长9.2%,高于全国(7.7%)1.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0%)1.2个百分点,居全省16州市第4位,居滇中5州市第1。

5.农业投资快速增长。精准引导优势产业和农业项目向特色产业最佳适宜区集中,争取实施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姚安县)、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禄丰市)、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肉牛)(彩云镇)等“国字号”示范创建项目21个、申报资金和申报数量位居全省第1位,新增高标准农田21.75万亩,争取农机购置补贴8943万元、居全省第1位、占全省比重的四分之一,新建产地冷链库容量2.96万立方、年贮藏保鲜农产品能力达200万吨以上,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33户、州级47户、累计527户,与上海蔬菜集团等重点农业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引进实施省外农业产业项目397个,到位资金85.08亿元;2023年,全州共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351.35亿元,同比增长4.1%,增速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绝对数和任务完成率均居全省第2位。

6.乡村建设示范引领。率先在浙江成功举办3期楚雄州学习“千万工程”专题研修班,制定印发楚雄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村卫生户厕、自然村公厕完成率双双排名全省第1位,牟定县全域发力推动经验被中办、国办纳入典型经验推广,全州整治提升工作成效被省委王宁书记点赞表扬,“五个坚持”的工作做法被省政府王予波省长批示肯定,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云南日报等各大媒体纷纷宣传报道,2023年全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动员部署会到楚雄参观学习。

7.农村改革持续深化。长江十年禁渔取得阶段性成效,连续3年承办全省金沙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1支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工作稳慎推进,审批率和整治率均排全省第4位;耕地保护涉农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任务超额完成(完成9.67万亩、任务9.25万亩),问题整改完成率居全省第1位;争取中央资金5040万元支持72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力抓好沼气、畜禽养殖粪污、农机等安全生产工作,全州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州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是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624157.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24157.21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0113.75元,增长7.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0113.75元,增长5.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年内2名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死亡抚恤收入;二是年内退休4名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纪实资金。三是增加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楚雄州花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交易会工作经费、楚雄有机农业研究院筹建经费、重点产业招商专班工作经费、第二十一届中国昆明国际花卉展参展经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浙江经验专题培训班培训经费等收入。四是增加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楚雄州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624157.2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8139.40元,占总支出的71.54%;项目支出5016017.81元,占总支出的28.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0113.75元,增长7.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1425.94元,增长5.01%;项目支出增加568687.81元,增长12.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年内2名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死亡抚恤支出;二是年内退休4名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三是增加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楚雄州花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交易会工作经费、楚雄有机农业研究院筹建经费、重点产业招商专班工作经费、第二十一届中国昆明国际花卉展参展经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浙江经验专题培训班培训经费等支出。四是增加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楚雄州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08139.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99581.15元,占基本支出的9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8558.25元,占基本支出的8.79%。

基本支出情况对比表

功能科目

项目名称

2022年(元)

2023年(元)

增减变化(元)

增减比率(%)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876233.60

864673.30

-11560.30

-1.3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52677.92

959873.60

107195.68

12.5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4558.17

234218.41

169660.24

262.80

2080801

死亡抚恤

0.00

526045.50

526045.50

10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5383.98

314913.41

-140470.57

-30.8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87788.88

289474.64

1685.76

0.59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468.00

20468.00

100.00

2130101

行政运行

8831917.91

8615692.54

-216225.37

-2.4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38153.00

782780.00

144627.00

22.66

合计

12006713.46

12608139.40

601425.94

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16017.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如楚雄州花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交易会工作经费、楚雄有机农业研究院筹建经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浙江经验专题培训班培训经费、重点产业招商等4个专班工作经费支出。

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对比表

功能科目

项目名称

2022年(元)

2023年(元)

增减变化(元)

增减比率(%)

2011308

招商引资

173182.50

57393.51

-115788.99

-66.86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8843.00

-108843.00

-100.00

213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29793.89

3820197.14

490403.25

14.73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23933.27

880597.16

656663.89

293.24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92012.54

57830.00

-34182.54

-37.15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195564.80

-195564.80

-100.00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24000.00

200000.00

-124000.00

-38.27

合计

4447330.00

5016017.81

568687.81

1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415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增加970113.75元,增长5.90%,主要原因:一是年内2名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死亡抚恤支出。二是年内退休4名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9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开展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外出招商差旅费和办公费等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481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3%。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485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7431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615692.5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20197.14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880597.16元、病虫害控制5783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2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072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69734.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5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709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49%,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9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72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69734.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709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结合州委巡察整改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要求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089.23元,增长1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254.23元,增长1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00元,下降0.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职能职责的增加和中央、省、州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检查、督查、调研、指导等出差事宜增加,加之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需深入最基层,从而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加大引进省外企业项目合作,接待省外招商引资洽谈项目和对接项目;各县市农业农村系统人员来单位请示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558.25元,比上年增加23705.95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增加“三农”重点工作和重点产业调度工作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896219.74元,其中,流动资产36818.87元,固定资产2848845.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555.4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846.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2683.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86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5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88163.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771.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409.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771.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771.8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四)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