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3-1116002
- 公开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15时41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解读《楚雄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千万工程”作出重要批示,特别强调“要深入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朝着既定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今年是浙江“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千万工程”好经验好做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我州于2023年10月11日印发了《楚雄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主要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
二、主要目标
2023—2025年,以行政村(不含城关镇近城社区)为基本单元,对全州1082个行政村人居环境进行全覆盖整治提升,其中:结合往年美丽村庄建设、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等,择优选择10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全域建成示范村;在其它行政村中按10%比例选择3000个左右自然村建成提升村;未纳入示范村和提升村建设范围的其余8000多个自然村,全域建成整治村。除此之外,鼓励各县市根据情况推进,达到示范村标准的评定为示范村,达到提升村标准的评定为提升村。通过示范村、提升村、整治村建设,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整体推进,通过三年整治,全州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明显提升,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新实效,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协同并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全面推进。
(一)100个“示范村”的实施范围:一是把全州2019—2021年已创建命名的17个省级美丽村庄、2022年已创建命名的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所在16个行政村纳入提升达标类“示范村”建设范围,通过2023年一年时间整治提升,达到示范村标准。以上33个村与省文件明确的一致。二是重点围绕我州“两带、三村、十区”、进入A级以上景区道路沿线和景区周边村庄、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选择39个资源优、基础设施好、产业强的行政村纳入重点新建类“示范村”建设范围,用3年时间建设,达到“示范村”标准。以上39个村与省文件明确的一致,省主要围绕九大高原湖泊沿岸、赤水河流域及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确定建设,我州主要围绕“两带、三村、十区”等确定建设。三是在未能纳入提升达标、重点新建范围的“两带、三村、十区”、进入A级以上景区道路沿线和景区周边村庄、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行政村中,再选择28个资源较优、基础设施较好、产业强的行政村纳入鼓励自建类“示范村”建设范围,用三年时间,达到“示范村”标准。以上28个村由我州自行确定,全省计划鼓励自建100个,我州28个,占全省28%。
“示范村”基本要求: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及审批,全面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农村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乡村基础设施全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全保障,基本达到省级卫生村和县级文明村、民主法治村(社区)、乡村治理示范村标准,实现村庄美、设施全、服务优、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树立示范标杆。
(二)3000个“提升村”的实施范围:“示范村”以外的其他行政村列入“提升村”实施范围,每年至少对“提升村”所辖10%的自然村进行整治。优先选择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中心村、常住人口100户以上规模较大且不拆并的自然村、“两带、三村、十区”、进入A级以上景区道路沿线和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自然村进行整治提升,每年整治1000个左右,3年共整治3000个左右。
“提升村”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相关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建成“示范村”奠定坚实基础。
(三)8000多个“整治村”的实施范围:把1082个行政村中未纳入“示范村”和“提升村”建设范围的其余8249个自然村(组),全部建成乡村振兴整治村,整治完成后采取“县市推荐、州级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价验收。
“整治村”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主要有17项重点任务,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建房规范管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道路畅通延伸、农村供水保障、数字乡村建设、村级服务设施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提升、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效能提升。
目标方面,到2025年,全州规划审批率达100%以上(比省目标高20个百分点、省为80%以上),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比省目标高7个百分点、省为7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比省目标高30个百分点、省为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以上(比省目标高15个百分点、省为85%以上),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比省目标高2个百分点、省为98%以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65%以上(与省目标相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与省目标相同),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8(与省目标相同),80%以上行政村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与省目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