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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总工会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楚雄州第一届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楚雄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日期:2025-08-01    点击:[]次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突出“持匠心、做匠人,当好防疫卫士”主题,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动物防疫体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夯实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力量,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现代畜牧业发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大局,同时为提前选拔和培养好参加2026年全省或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种子选手,经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楚雄州第一届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

二、竞赛主题

持匠心、做匠人,当好防疫卫士。

三、竞赛内容和竞赛计分

(一)竞赛内容。竞赛由理论考试、技能操作组成。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题型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动物疫病防治员考题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生成,与“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相关。技能操作分为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技能操作。

2.动物检疫检验员考题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规程等。现场技能考核部分为生猪屠宰检疫现场操作,由参赛人员在生猪屠宰生产线上进行同步检疫操作。

(二)竞赛计分。竞赛以综合总分高低排名,理论考试成绩按30%、操作技能成绩按70%计入总分,总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选手成绩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分高者排序靠前;总分相同且现场技能考核与理论知识考试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总用时少者排序靠前。

(三)竞赛评分。评分细则按照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进行。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5年8月至9月

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1日,8月18日下午姚安县雄达酒店报到,8月19日培训,8月20日比赛,8月21日上午颁奖,午餐后结束返程。

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时间由州农业农局另行通知。

(二)地点:

1.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地点:姚安县零工市场工会驿站(云岭先锋新家园)。

2.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地点:楚雄市。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楚雄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办,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由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办。竞赛成立第一届楚雄州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姚安县、楚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技术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组织选手报名参赛工作。

(二)竞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动物疫病防治员:全州10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以县市为单位组队,每支代表队领队1名、参赛队员人数最低不少于3人,最高不超过6人。

动物检疫检验员:全州10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业技术人员,以县市为单位组队,每支代表队领队1名、参赛队员3人。

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必须是县市、乡镇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工作人员,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工作满2年以上。已获得国家、省、州级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省技能大奖、技术能手以上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再次参加大赛。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准的专业技能。工作作风好,责任心强,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8月7日前完成,于8月8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遴选推荐3-6名动物疫病防治员或动物检疫检验员参加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实施。

(四)裁判选聘

动物疫病防治员:裁判长、裁判员、监督员由具备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5年以上,熟悉业务、技术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专家组成,动物疫病防治员裁判长、裁判组、监督员初定由12人组成,由选拔赛组委会邀请。

动物检疫检验员:裁判长、裁判员、监督员由具备中职以上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动物疫病防治或检疫工作5年以上,熟悉业务、技术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专家组成,动物检疫检验员裁判长、裁判组、监督员初定由12人组成,由选拔赛组委会邀请。

六、激励措施

(一)个人奖

动物疫病防治员:根据竞赛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在竞赛中获第4名至参赛总人数(组)1/2以内的选手获得优胜奖。

动物检疫检验员:根据竞赛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在竞赛中获第4名至参赛总人数(组)1/2以内的选手获得优胜奖。

获得各赛项决赛第1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取证时间满一年),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获得各赛项决赛第2至4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取证时间满一年),晋升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赛项决赛第5名至参赛总人数(组)1/2的选手,可晋升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有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相同工种相近,取证时间满一年),晋升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赛项,不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参加全州技能大赛的技术专家组成员、裁判长、裁判场地经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赛项颁发大赛聘书。

(二)团体奖

对获得本次竞赛名次的团体,由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颁发奖牌给予表扬。其中,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团体名次依据各参赛队参赛选手成绩总分排序。团体成绩计算方式为:取该队成绩最高的三名选手的总分;若该队实际参赛人数不足三人,则取实际参赛选手的总分。在承办、协办赛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1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要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及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扎实做好动员、培训、初赛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把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选手选拔出来,切实提供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对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竞赛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竞赛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等相关规定。竞赛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比赛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安排和负责竞赛场地和比赛期间用餐和食宿,参赛人员差旅费、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三)请各参赛队于8月9日前将参赛队员名单报组委会。

报名联系人:赵谦 联系方式:0878-6991646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总工会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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