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赋予了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责。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州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情况,请各县市据实填报《楚雄州当前宅基地管理工作调查表》(附件),于3月20日将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州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人:赵晓芳 3137195 489266168@qq.com
附件:宅基地管理工作调查表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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