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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楚雄州农业局产业政策法规科     作者:    日期:2018-08-03    点击:[]次

 

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楚雄州农业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经楚雄州农业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楚雄州农业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

2、楚雄州农业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楚雄州农业局

                    2018 年7 月31

附件1

楚雄州农业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能,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为企业投资创业做好服务,根据全州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中心之外无权利”和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事项、审批、服务清理,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做好省级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调整新增许可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完善事项要素,规范办事流程。

时限要求: 2018820日前 完成

牵头科室:法规科、兽医科、种植业科、农机科;责任单位:州动监所、州植保站、州农机推广站、州种子管理站

(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成立楚雄州农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组,工作组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代表部门开展审批服务,推行事项、人员、审批“三集中”以及服务窗口、网上审批、管理运行机制“三统一”,实现高效、集中办理行政审批。

时限要求: 2018820日前 完成进驻, 2018831日前 正常开展审批业务。

牵头科室:法规科、兽医科、种植业科、农机科;责任单位:州动监所、州植保站、州农机推广站、州种子管理站

(三)“三个清单”的编制

各职能科室、单位要对照《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负责审核编制涉及事项的“三个清单”(“一次就办好”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网上办结”事项清单)。

时限要求: 2018831日前 完成

牵头科室:法规科、兽医科、种植业科、农机科;责任单位:州动监所、州植保站、州农机推广站、州种子管理站

(四)优化审批运行机制

按照"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目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行为,再压缩审批时限一半以上。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形式,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

时限要求: 2018930日前 完成优化审批、压缩时限,再造流程工作。

牵头科室:法规科、兽医科、种植业科、农机科;责任单位:州动监所、州植保站、州农机推广站、州种子管理站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事项进驻

在不改变事项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将我局现在办理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保留1项、新增1项、承接5项)集中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办理,7项许可事项如下:

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保留事项)

2、农药经营许可(新增事项)

3、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承接省级)

4、农药广告审查(承接省级)

5、重点保护的农作物天然种质资源采集、采伐批准(承接省级)

6、向省外提供云南特有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承接省级)

7、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承接省级)

完成时限: 2018820日前

(二)集中人员进驻

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组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审批。按照“抽硬人、硬抽人”的要求,工作组人员(含首席代表)由动监所、植保站抽调人员2人组成。

完成时限: 2018820日前

(三)统一集中审批

审批事项统一进驻大厅办理,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要。

完成时限: 2018830日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领导,州农业局成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科。

(二)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各职能科室、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事项监管的职责,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职能科室负责事项授权、指南编写、流程优化等工作;职能单位负责人员选派、业务培训、开展审批等工作。

(三)强化督察,严肃问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已纳入州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州政府将对进驻情况开展验收以及第三方机构评估。此项工作将与我局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不认真履职,不按期完成人员进驻,影响我局进驻窗口按时开展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导致我局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责任科室或单位,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附件2

楚雄州农业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

为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确保行政审批高效、规范、廉洁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创新驱动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州农业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王光荣 州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达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李绍宝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翎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维峰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美琼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张爱平  州农业局法规科科长

姚国强 州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李海芬  州农业局兽医科科长

罗光文  州农业局种植业科副科长

李增华  州农业局农机科科长

李朝苍  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贵斌  州植保植检站站长

郭永平  州种子管理站站长

朱景林  州农业机械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政策与法规科,由王志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如遇人员变动,由接任者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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