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楚雄州2017年度生物产业项目实施总结

信息来源:楚雄州农业局生物产业科     作者:    日期:2018-06-11    点击:[]次

省农业厅:

按《云南省农业厅生物产业处关于加强2017年度生物产业资金项目绩效跟踪管理的函》要求,现就楚雄州2017年省级生物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来源

2017年3月,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生物产业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农办生〔2017〕41号),下达楚雄州2017年度省级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23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二)项目资金规模及绩效目标任务

1、项目资金规模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下达楚雄州2017年度省级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

2、绩效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一:良种繁育与规范化基地建设。全州年内完成良种繁育与规范化基地项目2个;实现无公害/绿色 /有机种植(养殖)基地面积年均增长率达到6%。

目标任务二:产品加工与营销能力建设。全州实现产品加工与营销能力建设项目2个;完成承担特色中药和食药两用药材的企业加工产值较上年增长10%。

目标任务三:产业统计与信息服务。完成下达州、县11个统计单位统计监测培育经费;按时上报统计监测报表。

二、绩效目标任务计划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一”完成情况。一是全州新建成良种繁育及规范化种(养)基地4个(南华康恒中药材大天门冬、金铁锁种籽、种苗150亩繁育基地;大姚县春苗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重楼、白芨40亩良种繁育基地;牟定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党参培育25万株繁育基地;元谋聚元食品公司牛蒡、余干子140亩有机药材繁种试验基地),完成省下达绩效目标任务数2个的200%。二是全2017年实现无公害/绿色 /有机种植(养殖)基地种植面积20.23万亩,与上年(17.58万亩)同期相比,增长15.07%;超省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增幅6%)9.07个百分点。

(二)“目标任务二”完成情况。一是楚雄州中药材产品加工与营销能力建设。全州2017年实现中药材产品加工与营销能力建设项目1个(双柏县永盛农业阳春砂仁加工及基地建设项目),完成省下达绩效目标2个的50%,欠目标任务数1个。二是特色中药和食药两用药材的企业加工产值实现 17373万元,与上年(9860万元)同期相比,增长76%,超省下达绩效目标任务66个百分点。

(三)“目标任务三”完成情况。一是2017年5月,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以“楚财农〔2017〕70号”文件下达州、县11个统计单位统计监测培育经费25万元。其中,楚雄州农业局5万元、10个县市农业局各2万元。二是州、县市年内分别于2017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完成全州中药材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格执行项目征集和分配规定。2017年3月,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生物产业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农办生〔2017〕41号)要求,楚雄州农业局、楚雄州财政局及时下发《楚雄州农业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征集2017年省级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楚农通〔2017〕40号),全州共征集项目14个,经明确准入条件,通过发布公告、提出专家评审意见方案、集体研究、财政部门会商等程序,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扶持项目7个(双柏县2个、南华县1个、姚安县 1个、大姚县 1个、元谋县1个、牟定县 1个)。2017年5月,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分别以《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生物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7〕70号)、《楚雄州农业局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省级生物产业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楚农通〔2017〕96号)两个文件,分别下达“全州2017年度生物产业项目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任务”,同时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进行了项目备案。

(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规模及绩效目标任务。一方面,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计划。2017年,省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下达之后,我州全额将项目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单位,分别用于扶持4个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南华县1个、姚安县 1个、大姚县 1个、元谋县 1个)、1个加工及基地建设项目(双柏县永盛农业阳春砂仁加工及基地建设项目)、2个扩大规模中的设施建设项目等;另一方面,严格绩效目标任务。除加工建设项目未完成外(2017年度,楚雄州在征集项目过程中,未全部征集到加工建设项目),其他目标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州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按规定进行项目资金管理;二是按项目实际进度进行资金支付,保证了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均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合理。

(四)严格执行项目全过程监督。一是州本级在项目资金征集时,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在项目纳入扶持范围以之后,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扶持环节均按“项目实施方案”中心环节予以认定;三是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与项目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所有财务支出应有相关凭证;四是强化州县项目监督主体责任,州督导县农业局全面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求县农业局认真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切实保障专项资金的合法安全。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单位融资难。项目实施单位自有资金筹措困难,为项目的实施增加了难度。由于项目的实施主体大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向银行融资能力较弱,为项目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项目单位规范难。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加之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高低不等,需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强化。

3、项目示范作用较弱。项目的辐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通过对项目调研发现,项目虽有一定带动作用,但示范作用不明显,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并存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

(二)工作建议

1、加快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2018年,建议省农业厅加大对各州市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3000亩以上集繁制(育)种、种苗、种植、采摘、示范、加工、休闲等产业一体化的产业园的扶持力度,延长中药材产业链。

2、加大中药材产业金融支持力度做好银政、银企工作,协调金融机构把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创新信贷品种,改进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中介服务机构平台,为季节性、企业过桥性资金需求的中药材企业进行担保。

3、加强中药材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一年一次的产业项目引导,结合当前各州市产业扶贫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型、带动农民增收型企业支持力度,以此带动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

4、重视中药材产业运行监测。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议省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管理、统计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对中药材产业发达地区发展经验的考察学习。二要加强数据质量。产业统计要做到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明年的经济形势必将延续今年复杂多变的局面,生物产业发展如何,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否有效,需要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

楚雄州农业局


上一条: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楚雄州农业局关于报名参加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