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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州“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高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信息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作者:张永生    日期:2022-09-13    点击:[]次

2022年9月9日,根据《楚雄州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行2022年楚雄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及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在楚雄市桃园湖广场开展新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首次现场宣传。

宣传活动现场图片一

宣传活动现场图片二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主要亮点有:将农户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全覆盖;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基层监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鼓励基层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健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范围;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责任约谈制度;从严处罚,增加“拘留”处罚方式,进一步提高处罚额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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