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楚雄市六个坚持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坚持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农产品监管责任。全市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目前,全市有网格152个,网格信息员152人,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日常巡查检查,抓实农业投入品巡检责任。坚持对农药、化肥、种子、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主体开展日常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假劣农药、化肥、种子及使用禁限兽药、非法添加和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开展巡查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3人次,检查158户农药化肥经营主体,检查农药产品756个次;种子企业6家、种子经营门店89个,抽查品种25个;兽药经营企业35家、饲料经营企业28家,规模养殖场24个。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坚持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主体监督检查。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对6个乡镇25个生产基地及20户农户种植的蔬菜、水果进行了15天(次)田间监测和无公害生产指导;开展全面梳理外销经营主体经营专项行动,对61户种植养殖外销楚雄州外企业进行排查,开展快速抽检2批次16个样品,抽样经检验全部合格;开展严厉打击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炒作食用农产品专项行动,出动相关执法工作人员37人,重点排查农业生产经营种植养殖主体25户,并进行宣传教育,对外公布楚雄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投诉举报电话。
四是坚持日常检测力度,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15个乡镇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和小农户田间种植的品种开展现场抽样,进行农药残留速测,做到每周一次,品种不少于5个。目前全市15个乡镇已完成877个蔬菜、水果样品速测,未检测出禁用和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样品。开展畜禽产品瘦肉精”抽检、产地检疫和屠宰过程监管检疫,并督促屠宰企业开展日常自检工作。截至目前,共实施屠宰检疫生猪3.04万头,牛4795头,羊9850只,禽6.6万羽,兔子1.23万只,其他动物120只,消毒运输车辆3110辆,检出病害猪14头,修割病变肉0.73吨,严格把好屠宰检疫关,确保屠宰环节动物及其产品安全。
五是坚持宣传引导,提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组织职能科室、站所、乡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线上培训,同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普及农安信用和追溯知识。全市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共计50场次,宣传培训人员178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政策法规、告知书、明白纸4000余份。
六是坚持应急值守制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细化和完善《楚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值班制度,建立由市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带班领导,相关执法人员为值班人员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事三报”制度,在全局范围内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早处置,对瞒报、迟报、漏报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撰稿人:刘志梅 张朝兰 审核人:陈元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