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地区农民稳定增收,楚雄市着力培育经营主体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地区农民稳定增收。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将培育农业市场主体任务下达到各乡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县乡两级层层抓落实。2023年新增农业企业19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1个、家庭农场218个,规模养殖场105个。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引进农业企业,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营商环境,使经营主体留得下来、经营得好,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带动农户增收。2023年通过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农业企业11家。
三是搭建销售平台、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开展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助力农业企业产品销售。2023年先后组织云泉、马大炮、志祥等15家参加了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海、青岛、广东等地特色农业产业招商引资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楚雄彝族火把节京东农业馆农特产品展示等活动,在扩大农业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和增加销售量的同时,带动了从事农产品种植农户增收。
四是认真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引导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等经营主体建立渠道畅通的产业帮扶带动模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协作”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万企兴万村”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等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实现农产品订单种植,并组织农户参与各类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由主体招收贫困户到企业务工,实现种植和务工两项增收。2023年全市共落实38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展粮食、核桃、魔芋、肉牛、生猪、蔬菜等八大产业带动8522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生产,其中:农业企业带动脱贫户2325户、其它新型经营主体带动1259户、合作社带动7988户、家庭农场2550户发展生产,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撰稿人:钟志明 邱云 审核人:岳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