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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5-0117014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7日 16时51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4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44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2532;传真:0878-312277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三农”工作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614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信息249条,通知公告121条,部门文件4条,政策法规5条,解读信息5条,统计信息1条,涉农补贴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0条,行政执法信息36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30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7条,政策问答4条,助企纾困1条等;开设专题专栏6个,发布信息67条。参加了楚雄州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新闻发布会、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楚雄专场;参加了楚雄州融媒体中心《问政楚雄·一诺千金》访谈节目公开承诺,聚焦楚雄州工作大局和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基层治理效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州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2024年,州农业农村局收到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办结,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实时调整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所发信息先审查后公开,杜绝因信息内容错误和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细化,机构改革后,及时对原楚雄州乡村振兴局网站内容作迁移整合,结合职能职责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互动服务功能建设,在州农业农村局网站设置“政民互动”栏目,按时办理网民留言24条。严格按照12345政务热线办理工作要求办理交办事项。2024年,州农业农村局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件5件,签收及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接件后全程跟踪工单办理情况,办理结束后如实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存在超期办件和协调联动不及时等情况,网站全年平稳运行,未发生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科室及人员。信息发布审查实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场与信息化科牵头落实,专人负责发布的工作机制,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及时梳理公开内容,动态更新调整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更新频率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需要进一步丰富,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与指导,不断增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供更专业化、高质量的信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通过使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把群众关心的政策、政府信息和解读及时公开,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