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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5-0117010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16时43分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武成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州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计划的招录专业毕业生的建议

近年来,州、县各事业单位都根据单位空编情况,有计划的招录毕业生,新招录人员严格执行乡镇最低5年服务年限的规定,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同时,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州人社局近年来都在组织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楚工作,在项目合作、技术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支持,在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方面予以倾斜。州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认真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有关要求,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二、关于保障业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和优化机构设置的建议

今年,全州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根据州委、州政府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优化乡镇机构设置,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乡镇设不超过5个内设机构,一般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设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一般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县级政府驻地、人口超过10万、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乡镇增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作为基础建设服务中心。合理确定乡镇各机构的职责,确保机构不重复、职责不交叉、运行更顺畅。乡镇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依托乡镇各类机构,规范为民服务、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等平台建设,强化组织协调功能,健全运行机制,最大限度整合力量资源。相关平台不得设置为实体机构。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的力度,采取“减上补下”的方式,州级统筹60名事业编制充实加强乡镇;县级结合治理重心下移和行政职权下放,进一步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各县市下沉每个乡镇事业编制不少于1名。

三、关于建立实践基地,培养“动手能力”的建议

州农业农村局于今年7月完成了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新组建楚雄州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是开展农业、农机技术的推广、试验示范等工作,在下步工作中,将根据不同区域开展相关工作。州农科院建设了云南滇系种业高原粳稻科创中心,中心规划占地437.69亩,按投融建管营共建模式,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建设种子科创实验室4092㎡、水稻快速育种智能温室691.2㎡、种子资源库400㎡、现代种业研学中心4590㎡、高标准科研用地292.69亩,健全配套农机库房、仓贮晒场、专家小院等科研附属设施,打造中国西南高原粳稻为主的育繁推一体化创新及转化基地。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