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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924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4时17分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中心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兽医实验室监测;兽用生物制品保管使用及技术指导;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基层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实施以散养户集中春秋两季高密度免疫与规模场程序免疫相结合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全面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并同步使用“免检联动系统”电子终端,及时掌握免疫进展,推进以检促防工作,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均高于省要求的90%以上。

2、强化免疫质量实验室评价和动物疫病预警监测,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积极发挥11个兽医实验室和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作用,认真抓好疫病免疫质量和动物疫病实验室监测,为及时发现和排除动物疫病隐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全年共完成各种动物样品监测161112份。其中动物免疫抗体监测37594份,动物疫病监测120586份(病原学监测52335份、疫病血清学监测68251份),协助省疫控中心完成动物疫病监测采样2932份。

3、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区小区建设,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有关通知和文件要求,州中心认真组织制定了《楚雄州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结合2023年春秋防集中监测,开展动物疫病净化业务培训2期,截至目前有18家养殖企业申报创建净化场或无疫小区,其中猪场12家、牛场2家、羊场2家,已通过省级净化创建场现场评估2家(金航辰楚雄种猪养殖有限公司、云南兴牧养殖有限公司武定马头山养殖基地)。

4、认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1)制定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为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了《楚雄州2023年度动物防疫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全州畜禽养殖、生猪屠宰、调运、禽类和猪肉市场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和采样监测预警力度,开展疫情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了疫情隐患,有效保障了畜牧产业公共卫生安全。

(2) 强化外来动物疫病排查监测。按照上级业务技术部门要求及省内外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及时组织对全州开展了疯牛病、非洲马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动物疫病的排查监测。全州累计排查牛结节性皮肤病101个乡镇1037个村委会12342个村民小组,涉及养殖户(场)89987个,牛存栏414683头(活牛调运1200头),全面做好各项防控应急工作。

(3)认真开展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核查和监测阳性处置。按要求做好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应急值守,接访记录,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核查、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上报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阳性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和疫情核查制度,严格按照“早快严小”要求处置疫情风险,截至目前,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5、加大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了《楚雄州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等,认真落实“人病兽防”,坚持人兽共患病“外防输入、内查净化”的总要求,从源头控制畜间人兽共患病的传入;持续强化动物运输车辆和人员信息化管理,做好动物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因外购畜禽而引起人兽共患病的发生,切实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6、加强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1) 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一是做好实验室内控管理。州、县11个兽医实验室已全部通过实验室考核或续展考核,《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二是确保实验室检测质量。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所有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自检自查和专项检查。2023年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安排,州中心认真组织3个兽医实验室参加全省实验室比对工作,所有参比项目结果全部正确;三是加强实验检测人员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州动物疫控中心组织11个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共17人参加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容器)资格考试,目前17人已全部通过理论和实作取证考试。

(2)积极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共有38个乡镇成立了40家乡镇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2023年新增12家。通过积极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事业发展,有效加快转变了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深化了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了兽医服务供给方式。

(3)大力宣传“先打后补”改革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函[2021]7号),明确病种、申报程序及补助标准,结合春秋防深入规模养殖场户宣传“先打后补”政策及“牧运通”注册工作。截至10月31日,“牧运通”已注册120家,申报“先打后补”补贴14家,其中已兑补2021年度“先打后补”养殖场4家,补助金额10.34万元;申报2022年度“先打后补”养殖场10家,补助金额31.59万元。

7、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认真实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周监测制度。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云南省非洲猪瘟监测方案》等文件精神,楚雄州对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周监测制度,监测覆盖养殖、流通调运、屠宰和市场等环节,积极配合云南省动物疫控中心和国家中心对我州非洲猪瘟采样监测共12次。

(2)认真落实大清洗大消毒各项工作。全州两防期间组织开展了“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消毒范围共涉及10个县市103个乡镇1088个村委会,消毒养殖场1823个,农户19.33万户,消毒生猪定点屠宰场38场次,消毒病死猪掩埋点490个,消毒运输车辆2785辆,贩运户3077人次,使用消毒药品143.53吨。

8、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楚雄州重大动物应急物资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储备,冷库安装有温度监控设备由专人管理记录,出入库领用台账健全完善。2023年州中心共采购并向各县市发放二氯异氰脲酸粉、烧碱等消毒药防控物资14.1吨,目前,州中心库存警示标志8个,警戒带1卷,冷藏包2个,金属出诊箱17个,连续注射器56个、测温枪7支、二氯异氰脲酸粉160件,烧碱12件、碘伏22箱、乳胶及医用手套3600双、一次性医用口罩3000个、防护服685套、护目镜1100副、白大褂132件、鞋套1000双、喷壶107个、手动喷雾器8台、电动喷雾器6台、动物扑杀器4台、动物转运车10辆。

9、工作亮点及采取的措施。

(1)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筑牢动物疫病防火墙。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了以在职党员为主体的“防疫先锋队”,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服务工作,党员干部队伍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勇担重担、不畏艰辛,切实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扎实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与免疫效果集中监测。指导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鸡新城疫、禽霍乱、狂犬病、猪肺疫、羊三联四防等地方病的计划免疫;二是积极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周监测,其他动物疫病不定期监测制度,及时消除疫病隐患;三是建立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按季度收集各县市疫情信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判,通过疫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疫情隐患,实现了“两个确保”;四是强化学习,增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以春秋防集中监测、“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为平台,为全州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养殖户开展业务技能和养殖技术培训,提升养殖场户防疫意识和防风险意识,到目前为止州中心共组织或受邀帮助各县市举办动物疫病防控和以肉牛为主的养殖技术培训班16期,受训2317人次。

(2)转变作风,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能。州中心结合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教育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特别是每周定时组织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职工政治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无条件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州动物疫控中心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到人,深入10县市和各养殖场/户开展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技术指导工作。

(3)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区小区建设,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目前全州有1家种猪场、1家种羊场共通过省级净化创建场现场评估,实现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零的突破。

(4)持续做好物资保障工作。春秋季防提前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和要求各县市按程序认真做好各种强制免疫疫苗的提前采购准备,州中心提前采购部分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在每季防疫时发放各县市。

(5)持续加强布病监测净化,保障公共安全。每年定期开展家畜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净化工作,大大降低了布病阳性率,并与卫生疾控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达到了各司其职、联防联控,相互依存的防控目的,有提高了公共卫生安全的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综合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股、动物疫病防控应急股、兽医公共卫生股4个股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与我部门所属部门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680280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2800.90元,占总收入的96.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1210.12元,增长6.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1210.12元,增长7.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本年收入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州中心本年公开招考聘用在职职工2人,工资和各项保险随着增长。二是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三是2023年度州老干部局下拨党支部工作经费,导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6572800.90元。其中:基本支出4970002.30元,占总支出的75.61%;项目支出1602798.60元,占总支出的24.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9046.14元,增长2.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33.34元,增长0.41%;项目支出增加148712.80元,增长10.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本年支出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州中心本年公开招考聘用在职职工2人,工资和各项保险随着增长;二是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三是2023年度州老干部局下拨党支部工作经费,导致各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70002.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90183.9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818.40元,占基本支出的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2798.6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48712.8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三区科技特派员人数增加,下达资金也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动物防疫配套资金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导致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度增长。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动物防疫及畜牧科技推广培训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2)“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83170.00元,用于“三区”科技人才到基层开展动物防疫及畜牧科技培训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3)重大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568828.6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治实验室试剂耗材购置、动物疫病监测培训及差旅费开支等支出;(4)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支出880000.00元,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防控物资贮备等支出;(5)动物防疫人员常规体检费支出20800.00元,用于动物防疫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的常规体检支出;(6)楚雄州科技局拔入“兴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经费支出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选拔人才的生活补贴、试验示范、论文出版、研发费用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2800.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441210.12元,增长7.21%,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州中心本年公开招考聘用在职职工2人,工资和各项保险随着增长;二是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3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4位“三区”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开展动物防疫及畜牧科技培训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00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残保金缴费、工伤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377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8332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工资、公用经费)等正常支出3384469.4元,病虫害控制(动物疫病防控免疫、监测、采样)等支出1448828.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24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元,决算为802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2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1%,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2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52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0.00元,下降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0.00元,下降12.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监测、采样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动物疫病监测送样、省厅专家技术指导、洽谈相关业务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109909.63元,其中,流动资产304719.94元,固定资产1805189.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101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011.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