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4-0918004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0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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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97号建议的答复
李作雄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龙川江流域沿岸农业产业经济带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充分借鉴吸收。
一、关于着力长远,科学合理编制整体规划的建议
2022年以来,为加强楚雄母亲河龙川江治理,楚雄州成立了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州政协副主席任专班组长,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班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明确了以沿岸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同时,《楚雄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政策性文件,都将龙川江列为发展、整治的重点。
二、关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提高耕地地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切入口,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截至2023年底,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4.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4.76%,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85万亩,其中龙川江流域是建设的重点;2024年,楚雄州争取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0.51万亩,其中,国债项目15万亩,农业下达项目12.31万亩,中央预算内项目3.2万亩。
三、关于实施规模化土地流转,增加种植比较效益的建议
楚雄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规范社会资本下乡流转农村土地的工作要求,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对农田进行规模化流转,在增加了农民收入的同时,可有效增加种植面积,方便规模化种植,增加种植比较效益。
四、关于调整种植业结构,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建议
按照《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我州在龙川江流域主要干流、支流500米范围内,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循环农业,建设水稻生产基地,增加水稻、荷藕、豆类等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2023年,龙川江上游(青山嘴水库以上)沿河两岸完成水稻连片种植4870亩,推广应用0.015毫米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3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61.72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62.44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61.96万亩,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90.1%,农膜回收率87.26%,农药化肥施用量维持“零”增长。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