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4-0918001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09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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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复
郑武、李江梅、猛金艳、马智、胡桉梦、李香、陈玉娟、杨起鸿、高贵阳、张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强化责任落实、监测监管、政策支持、科技支撑”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充分借鉴吸收。
一、楚雄州农业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2018年来,我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为重点,强化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和风险管控,全州受污染耕地持续向好。截至2023年底,楚雄州受污染耕地面积从2018年的16.2万亩减少到5.2万亩,治理修复面积11万亩;其中:元谋县受污染耕地面积从2018年的1.083万亩减少到155.27亩,治理修复了1.067万亩(含0.24万亩严格管控类耕地)。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发挥楚雄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建立完善会议协商、调研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协调处置审计、巡视、督查检查等各类反馈问题,强化数据信息共建共享,部门联动监管,逐步形成规划同步、数据共享、调度统一、执法协同、防治共建,共同承担农业土壤污染治理责任的“大防治”工作格局。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治理成效。
(二)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在2022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一轮动态调整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楚雄州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和历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等变化,综合分析,系统研究,科学合理开展我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查明我州农业土壤中污染地 块数量、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农业土壤精准治污提供科学详细依据。
(三)持续推进农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结果,逐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部门职责、安全利用措施和管控措施,积极争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土壤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推进农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积极探索农业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渠道,鼓励开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设立合作基金、公私合营参股以及地块收益换资金等方式投资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解决治理与修复的投入。
(四)深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全州重点区域推动重点企业推荐执行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排放标准,积极鼓励支持现有重金属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排放标准,参考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督促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排放管控,降低企业生产过程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对周边耕地土壤不良影响。
(五)加强农业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农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整体预警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公布全区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形成公开监督的态势。统筹整合相关领域专家人才资源,建立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技术专家队伍,形成多层级、多领域专家指导体系。积极派遣专家指导组奔赴一线,深入实地,助力解决重难点和技术模式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队伍业务水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