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4-0914009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15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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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武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种粮积极性避免出现新的图斑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情况
2023年,我州通过发放资料、村务公示栏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相关惠农政策,严格惠农补贴申报统计及发放程序,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足额发放。2023年,共下达粮食补贴资金26675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90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770万元;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429万元,较上年增加3847万元、增长83.96%。禄丰市、牟定县被列为部级绿色高产高效暨单产提升行动整建制推进县,获得扶持资金1197万元,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通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2023年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优先在粮食主要种植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截至2023年底,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4.4万亩,占耕地面积44.79%,占永久基本农田366.06万亩的61.30%。
二、下步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项目统筹。加大统筹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大中型灌区建设、自然资源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力度,结合项目的特点,充分挖掘适合农村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增加项目数量和资金投入。按照楚雄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入库,积极向上争取建设任务,力争到2030年实施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使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40万亩,使高标准农田数量达到全州耕地面积的67.82%,占永久基本农田95.13%。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一是对耕作条件较差的撂荒耕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间道路、蓄水灌溉设施和山区水平梯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撂荒耕地。二是加大宜机化改造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力度,通过土地整理,实现“小变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互联互通”。三是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力度,促进“全程机械化种植、无人机施肥、生物病虫害防治”等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与应用。
(三)培育和打造新型职业农民。一是抓好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新型经营主体或集体经济组织,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二是通过鼓励大学生等青年回乡创业等方式,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打造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努力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失、种田后继无人的问题。
(四)加大惠农补贴政策力度。在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政策落实,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和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相应补贴,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