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4-0914006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15时11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滕少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出台和制定防止耕地撂荒政策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耕地撂荒情况
2023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工作落实,各级网格员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强,克服了系统不稳定、部分区域无信号确定位置困难、部分图斑山高林密路远交通不便、部分图斑错划跨区域作业等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疑似撂荒耕地核实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州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通过整治可恢复用于农业生产的撂荒耕地共4697.42亩。
二、下一步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民种粮的优惠政策,对种粮农户给予财政补贴。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进行奖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大户等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今年我州已安排资金29万元,对全州目前可恢复耕种的2900亩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明确流转方种植职责,给予适当补助。推动政策支持,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明确约定获得流转使用方撂荒的经济违约责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统筹州财政安排协调资金,对履行种植义务的流转方予以适当补助,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积极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撂荒耕地整治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严格组织开展考核,并作为长期性重点工作持续抓好落实。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督查和指导,结合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开展常态巡查,及时掌握撂荒耕地动态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构建耕地撂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