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3-1114008
- 公开目录:稳经济信息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16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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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改善执法服务环境,创新监管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围绕行政许可办理的优化措施
1、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针对办理频次较多的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先预审后报审的方式办理,压缩三分之一的许可时间,节省企业办事成本。即收到申请人办证意愿后,先进行电话沟通指导,开展电子材料预审,材料补正齐全预审通过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快速进入受理、审批环节。
二、围绕行政执法采取的优化措施
2、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机制。根据日常监管检查结果,分行业领域建立监管对象信用等级数据库,再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分类定制抽查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高的监管对象减少抽查频次;对信用等级低、风险高的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充分发挥好信用监管的效能。
3、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农领域首违不罚、免于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一是对情节轻微,未产生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采取首违不罚款,责令限期整改处理;二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某些情节轻微且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采取批评教育、劝告、行政警告,免于处罚方式处理;三是对危害后果不严重,配合执法活动,存在法律规定从轻减轻情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4、慎用暂扣行政许可证件、吊销行政许可证件、责令停业、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一是对涉及种子、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主体,慎用吊销许可证、扣押等强制措施;二是对生猪屠宰、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慎用责令停业、责令关闭、查封等强制措施;三是对积极挽回损失,主动纠正错误的市场主体,不采取强制措施。
三、围绕行政监管采取的优化措施
5、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一是在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生猪屠宰、种畜禽等农资监管领域,除上级安排布置的专项检查任务外,对同一监管事项州本级一年只开展一次检查,且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二是制定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指引》,规范农业行政检查工作,为农业农村领域营造良好、规范的监管环境。
6、加强涉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农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领域的假冒农资、伪劣农产品、套牌农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创新。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举报平台,对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受理并核查处理涉农领域生产经营监管中违法问题的投诉举报。
四、围绕政策环境采取的优化措施
8、严格执行公平争审查机制。认真落实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制发文件、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职责,经审查内容合法合规的,履行审查报批程序,再按公文处理流程印发文件。在出台制定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时,由起草科室(局属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自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按程序上报备案发布。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报请州政府、州委审议的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律审查(法律顾问)程序,审查通过的,方能报请审议。
10、加大惠企政策及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向涉农企业开展惠企政策、营商法律宣传,让市场主体及时知晓并享受各种扶持优惠政策。二是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对新开办的涉农企业主动提供政策、信息等咨询、解读服务,帮助解决政策兑现、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升企业获得感。
11、建立帮企纾困工作机制。对重点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及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重点企业,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进行指导帮助,纾解困难,助其恢复生产经营,发展壮大。
五、围绕提升服务效能采取的优化措施
12、提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的申请办理服务水平,开展拖拉机年度安全“送检下乡”。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加大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及时受理购机农户(或农业企业)对购机补贴项目资金的申请,加快对受理补贴农机具的核验、录入、公示等环节,畅通补贴资金的申请办理通道。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送检下乡”服务,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到乡镇、村委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区域设立集中审验点,方便机手就近参加农机年度审验和农机牌证办理,切实提高农机服务质量。
13、简化程序,降低州级龙头企业到期监测成本。将州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估权限下放至县级,对到期监测企业需提供的材料,除必须提供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楚雄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运行监测表》《楚雄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估表》外,减少企业应报送的监测材料,减化工作程序,对涉及税务、信用、质量安全、环境评价等证明及企业运营情况,采取县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召集专题会议,统一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研究综合形成监测评估意见行文上报,减轻企业监测成本。
14、开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绿色通道,简化楚雄州绿色食品“10优农产品”申报程序,降低企业申报成本。全面提升“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管理队伍业务水平,为各类生产主体提供更加快速、便捷、规范、优质的服务。大力推行“三品一标”监督管理员挂点联系服务机制,主动聚焦生产主体申报认证续展环节,提前做好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申报审查和现场核查程序,对节令性鲜活农产品认证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做到优先受理、一线办理,有效降低储运成本,减轻申报主体负担,大幅缩短申报审核时间,提高认证申报效率。在组织企业申报楚雄州级绿色食品“10优农产品”过程中,只要求企业以扫描件PDF格式提供申报表、资信、资质和荣誉的证明材料。在选拔推荐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企业照片、视频、logo等资料,切实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15、实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掌上办理”。在动物产地检疫环节启用“云动检”小程序,更好服务广大养殖场(户),让产地检疫工作流程更加便捷高效,实现动物来源清楚、养殖与防疫符合要求、去向明白、信息完整可追溯,确保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的动物卫生监管目标。
16、开设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绿色通道。对企业申请农作物新品种进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引种试验时,只需网上提交或邮寄提交试验申请和试验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受理并做好试验全过程的管理评价和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回复并提出意见建议,公正高效地为种业企业服务,减少企业负担。
17、常态化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服务好养殖主体。采取周采样、周监测、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全州非洲猪瘟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及时开展预警及风险评估,消除疫情隐患,切实保障全州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