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3-0331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16时21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
校”工作制度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稿件的编校水平,规范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市实际情况;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实施流程
(一)局机关、局属单位信息发布流程
“三审”:拟稿人一审,局属单位或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局领导三审。
“三校”:拟稿人一校,局属单位或科室负责人二校,分管局领导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审定。
完成“三审三校”后,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签单(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发布内容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管科室发布。
(二)县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流程
“三审”:拟稿人和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一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员二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员主管科室负责人三审。
“三校”:拟稿人和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一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员二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员主管科室负责人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审定。
完成“三审三校”后,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签单(县市)》和发布内容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管科室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严格统一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把关审核内容。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发布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拟定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制度由州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负责最终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
审签单(局机关、局属单位)
2.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
审签单(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