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nyncj-/2022-1219003
  • 公开目录: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 17时46分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楚财农〔2022〕166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74号),现将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699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功能支出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此项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待中央资金拨付专户后按本文所列分配表金额拨付各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直达资金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作为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各县(市)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做好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对接,强化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做好补贴发放,原则上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