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928001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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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4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我单位主要职能为以下六项:一是研究与引进。负责以高原粳稻为主的粮经作物新品种选育、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是推广与服务。负责自主研发和引进的粮经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解决全州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培训、服务等工作。三是负责自主知识产权维护,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工作。四是负责全州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国内外科研交流与合作。五是承担国家、省农业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国家、省、州科研项目争取和实施。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抓责任落实,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及时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了党总支委员工作分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印发了《州农科院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实施方案》《州农科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任务及责任清单》和《州农科院“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年”任务清单》等,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院党总支班子共研究党建工作9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持续深化“以案促改”13次,累计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和“四项谈话”335人次,院党总支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累计讲党课10次,党总支书记听取院党总支班子成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3次,院党总支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党支部、各所站科室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督查2次。
(2)抓思想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针对州农科院过去一段时间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倾向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院党总支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合格整改、深刻汲取张永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找根源,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突出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相关重点岗位人员“关键少数”,切实提高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年内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红色故事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到禄丰、大姚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3)抓组织建设,推进党建水平提质增效。今年院党总支进行了换届选举,做好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巩固、党总支规范化达标申报工作,建立了院党总支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在2020年院党总支所属的5个党支部全部规范化达标的基础上,向州直机关工委申报党总支规范化达标创建,年内2名预备党员可望按期转正。
(4)抓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一方面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一方面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四万三进”活动,慰问老干部、先进模范、省州联系专家、彝乡英才等72人次,经费支出2.2万元。选派科技人才27人,在全州10个县(市)29个乡镇开展科技培训53场次,服务农户3630人(次)。
(5)抓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落实落细。年内我院新建立《楚雄州农科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楚雄州农科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楚雄州农科院总支委员会工作规则》《楚雄州农科院财务管理制度》等35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同时全面梳理我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6)切实抓好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合格整改工作。州农科院作为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州唯一不合格单位,院党总支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认真制定《2020年度州委检查考核楚雄州农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九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张永华案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开展一次财务专项自查自纠、开展一次纪律规矩教育、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开展一次现有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开展一次家风教育和家庭助廉活动、开展一次张永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专题案例分析),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9月13日,顺利通过了州纪委监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整改情况复查验收组的复查验收。
2、农业科研推广工作成绩突出
今年以来,我院把抓好科研推广主责主业作为全院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的重点措施之一,早谋划、早准备,努力为科研推广工作创造更好条件和环境,进一步统一广大科技人员思想,积极支持各课题全面开展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究,全院科研推广工作稳步发展。
(1)新品种选育成效明显。一是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基础进一步夯实。收集优异稻种资源19份,选用7份作为杂交亲本,配制筛选香、软和特种稻杂交组合68个优良株系进入明年新品系鉴定试验,20鉴30参加明年的云南省区试;麦类筛选出4个优良株系参加明年鉴定试验;玉米多点鉴定筛选出苗头品系9个,其中3个将参加2022年联合体试验;种植蚕豆单株材料1416份,鉴定新品系23个;种植油菜单株材料369份,鉴定新品系14个;收集6份魔芋资源田间标注600株材料;配制非洲菊杂交组合9个;初步建立了以葡萄、云南红梨、石榴为主的水果品种资源围。截至目前,我院收集优异稻种资源1000份、豆类品种资源2884份、油菜品种资源457份、魔芋品种资源17份、麦类品种资源2100份、玉米品种资源2070份、葡萄种质资源185份、梨品种资源32份、石榴品种资源24份。二是新品种选育取得新成绩。水稻新品种“楚粳53号”“楚粳54号”通过云南省审定;“楚粳48号”“楚粳49号”获植物新品种权,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合作选育的云油杂52号通过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魔芋新品种“楚魔花2号”通过省种子管理站组织的田间鉴定。
(2)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新技术研究取得新进展。继续组织开展光伏+种植业模式研究,重点抓好元谋点光伏+咖啡、沃柑、柠檬、魔芋栽培模式研究;积极组织科研人员配合光伏企业做好农光互补决策咨询。水稻、玉米绿色轻简栽培技术研究深入开展;组织玉米机械播种机械粒收研究示范,为玉米集约化生产提供技术贮备。继续组织实施工业大麻新品种筛选应用和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2017年列入国家天敌等昆虫资源数据中心全国98家成员单位之一的楚雄观测实验站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名列全国州市级站点前列,得到总中心的肯定。
(3)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扩点拓面抓实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做细做实科技服务。举办高产优质新品种楚粳54号百亩连片示范高产攻关2片,其中,大理巍山县110亩,禄丰市金山镇106亩,目标产量900千克/亩以上。经部、省专家组田间实产验收,禄丰市百亩示范方平均亩产达920.99千克,巍山县百亩示范方平均单产达1018.8千克。在牟定、大姚、禄丰等县市组织实施杂交稻旱种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样板推广600亩,其中,杂交稻旱种300亩。在牟定县、楚雄市组织实施玉米机械播种机械粒收高产样板280亩,烟后套种玉米示范600亩。在楚雄市乡村振兴示范带(马龙河)组织实施绿色高质高效冬早马铃薯示范600亩。在武定县白路镇举办青豌豆示范样板300亩,在双柏、姚安举办烟后套种早青鲜食蚕豆270亩、荷兰豆高产高效示范260亩。在武定县发窝乡发窝村组织绿色高产高效魔芋示范样板100亩。编印《楚雄州主要粮经作物栽培技术》5000册,为全州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全年组织“三区”人才和科技人员深入县、乡开展农业重点产业科技培训53场,培训农民、种植户3630人(次)。
(4)科研项目资金争取实现新突破。我院持续加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力度,全年开展科研项目36项,争取资金501.66万元。积极争取进入江苏省农科院、云南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科研平台,先后争取列入国家小麦产业体系和省水稻、玉米、小麦、花卉5个国家、省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建设,联合申报项目取得突破。新申报的楚雄州农科院种质资源圃、楚粳水稻优良食味品种选育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
(5)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楚源种业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经2021年9月24日云南省高院审理维持原判(终审),为下步将依法依规追缴品种权使用费、更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3、工作特色亮点
(1)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院党总支(原楚雄州农业科学研究推广所党总支)长期未换届,党总支班子不健全。经上级党组织批准,2021年4月30日选举产生了楚雄州农科院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2)楚粳水稻新品种再创佳绩。在大理州巍山县实施超级稻后备新品种“楚粳54号”百亩方高产攻关,2021年9月28日经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组现场实产验收,百亩方平均亩产达1018.8千克,继2010年“楚粳28号”百亩方平均亩产1002.1千克创世界纪录之后,再创高原粳稻产量新纪录。软米新品种“楚粳48号”通过国家高原粳稻区试第三年生产试验,现已申报国家审定,明年可望通过国审,实现云南省国审粳稻品种零的突破。
(3)科技成果和人才培养再创新成绩。超级稻新品种楚粳37号的选育及应用”成果获2021年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香稻“楚粳49号”荣获全国优良食味粳稻品评三等奖;“楚粳48号”获云南省优质米鉴评会金奖;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专利证书3项;获云南省特殊津贴表彰1人、“楚雄州十大科技创新人才”称号1人;获处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14人;“云南省魔芋产业绿色发展决策咨询”项目通过省科协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楚雄州农业科学院下设9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科技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水稻研究所、旱粮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22万元,占总收入的94.1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2.52万元,占总收入的5.88%。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42.74万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645.95万元增加96.79万元,增长5.88%,主要因为我院加强与各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积极向上争取科研推广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63万元,占总支出的77.78%;项目支出397.86万元,占总支出的2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部门决算中支出1790.49万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中支出1667.13万元增加123.36万元,增长7.40%,主要因为主要因为我院加强与各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积极向上争取科研资金以致相应的项目支出随之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2.63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1,362.58万元减少30.05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相应的薪级工资变动、事业单位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减少,公用经费标准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8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305.55万元增加92.31万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加大向上申报项目资金力度。(1)楚财教〔2021〕1号“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19.10万元;(2)楚财教〔2021〕89号2021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0.93万元;(3)楚财农〔2021〕7号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8.58万元;(4)楚财农〔2021〕23号楚雄州农科院2021年州级财政项目经费77.72万元;(5)楚财农〔2021〕52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11.47万元;(6)楚财农〔2021〕52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67.37万元。(7)楚财农〔2021〕11号楚雄州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搬迁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93万元;(8)楚财农〔2021〕54号州农科院科研基地搬迁建设项目拖欠部分工程尾款补助资金1.73万元;(9)楚财农〔2021〕112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州农业科学院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批复9.77万元;(10)2021年度省内北玉中高楚雄点试验费0.16万元;(1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省政府特殊津贴奖励2万元:;(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省政府特殊津贴奖励2万元;(13)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1.2万元;(14)2020江苏省农科院中缅泰特色豆类产业链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经费10万元;(15)“彝乡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专项经费1.73万元;(16)彝乡科技领军人才专项经费36.15万元;(17)2020年云南省农业科学经济作物研究所油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经费1.34万元;(18)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2021-2022大麻亚麻试验示范合作经费0.83万元;(19)烟草套种玉米扩大粮食生产的咨询研究经费3.44万元;(20)“优良食味超级稻新品种楚粳37号的选育及应用”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奖金3万元;(21)省种子管理站拨入小麦区域试验经费1.74万元;(22)省种子管理站拨入水稻区域试验经费2.57万元;(23)楚雄市税务局个税返还手续费收入0.13万元;(24)“蚕豆彝豆一号新品种选育及应用”2017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奖励金3万元;(25)“蚕豆彝豆一号新品种选育及应用”2015年楚雄州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励金9万元;(26)优质食味新品种楚粳39号、楚粳40号的选育及应用2018年度云南科学技术三等奖奖励经费3万元;(27)省种子管理站拨入2021年小麦区试试验费0.48万元;(28)州科协台湾专家工作站建站工作经费3.48万元;(29)省种子管理站拨入2021年水稻区试试验费2.22万元;(30)2021年省农科院粮作所青贮玉米品种配套绿色高效研究委托试验费3万元;(31)州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学术年会魔芋产业研究工作经费2.11万元;(32)2021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玉米试验费0.3万元;(33)2021年云南省陈新专家工作站工作经费30万元;(34)上海市农科院香菇新新型栽培基质筛选委托试验经费1.20万元;(35)2019年度省农科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所国家食用菌体系食用菌新品种品比委托试验费0.2万元;(36)2021年云南人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玉米试验费1.30万元;(37)2020年度金秋玉米联合体试验费0.70万元;(38)2020年度云南省北玉联合体试验费2.80万元;(39)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七大农作物育种13.02万元;(40)四川高粱所超级稻育种技术集成与示范1.22万元;(41)2021年云南省农科院食用油料作物(油菜、花生)优质品种选育及高效技术示范0.15万元;(42)2021年云南省农科院绿色高效玉米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示范1.25万元;(43)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5.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1%。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度的1,550.68万元增加89.54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支持种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5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9%。主要用于(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专项科研活动的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4%。主要用于(1)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2)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7%。主要用于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专项工作支出的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按政策规定发的职工购房补贴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6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的8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4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单位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1万元,下降1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万元,下降2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1.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单位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但是科研合作项目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公务用用车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1万元,占78.20%;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占21.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院科研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院科研推广项目实施发生的合作交流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因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部门资产总额268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57万元,固定资产1740.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1.1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7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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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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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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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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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86.15 |
172.57 |
1740.86 |
699.59 |
87.74 |
953.53 |
771.1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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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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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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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院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买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应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专用材料费:反应单位购买异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农药、化肥、种子、专用实验用品、农用材料等。
(四)其他交通费:反应的是车辆租用费、处级干部车改补助。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补助、救济金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