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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9220012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16时41分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楚农复〔2022〕17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陶先荣代表:

你提出“关于金沙江流域永仁段划分娱乐垂钓区域”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以及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注、关心、关爱和支持!自2020年7月1日启动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禁渔工作任务落实,全州金沙江禁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禁捕沿江群众支持、非法捕捞现象杜绝、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十年禁渔”工作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实地开展巡江,倾听群众意见,压实县市政府责任,要求州禁渔办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州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金沙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二)“人防+技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印发《楚雄州推动建立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实施方案》,聘请专职巡江护渔员52名,兼职巡江护渔员22名,协助巡护队伍建立健全。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全州共配备渔政执法人员88人(专职24人,兼职64人),渔政执法艇4艘。投资700余万元建设长江禁渔智能监控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智能监控摄像头49个,正在建设25个。

(三)涉渔违法案件查处战果显著。部门联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及专项执法行动,从严从快查处涉渔违法案件。全州渔政共按一般程序查办禁渔期案件12件,罚款合计6400元,没收电捕鱼器及禁用渔具12套,网具2张,当场放生渔获物12.708公斤。全州公安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4件,破案1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四)“十年禁渔”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印发《关于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对全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网格管理体系,将禁捕水域划分为31个网格、101个片段,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196名。与昆明市、丽江市、攀枝花市建立了“十年禁渔”禁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禁捕期间特殊捕捞备案工作并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渔业资源监测。编制完成《楚雄州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21—2026)》,向金沙江投放短须裂腹鱼等土著鱼苗50余万尾。

(五)禁渔政策法律宣传不断强化。持续加大《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结合“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禁捕政策再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递信息快捷等优势,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群众对禁渔工作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全州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媒体宣传400余次,累计制作安装禁渔固定标识牌220块。

二、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工作

为做好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楚农通〔2022〕11号)(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

通告就垂钓区域和时间管理进行了规定:金沙江干流,龙川江、渔泡江等主要支流及其流域,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外,禁止垂钓。沿江各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在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允许从事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明确钓具、钓法、钓饵及钓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等,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公布后实施。根据该规定内容,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允许从事垂钓的区域提出划定方案,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批。

永仁县永兴镇地处美丽的金沙江畔,沿江热带水果种植初具规模,观音岩电站库区形成美丽的自然景观,乡村旅游开发具有较好基础,金沙江自然水域休闲垂钓能够有利推动乡村农旅融合和乡村振兴,我局将加强对永仁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指导,学习昭通市绥江县,丽江市华坪县、玉龙县禁捕区域休闲垂钓经验,利用金沙江边缓坡地段合理划定休闲垂钓区域,制定详细管理办法,积极招商引资引入第三方公司管理。切实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任务,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同时贯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科学论断,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