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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0-0120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00时00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主要通过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农产品价格信息专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268条,其中本系统制发的文件、通知等104个、工作动态978条;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3条;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算处罚决定信息8条;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13个单位的2018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说明、2019年度部门预算29条;扶贫信息75条;提案、建议答复71条等信息,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舆情回应。认真落实《楚雄州农业局重大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试行)》和《楚雄州农业局重大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制度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农业系统重大舆情实施监控,2019年未发生重大舆情。

(四)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楚雄州农业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2019年以来,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政策解读方面信息发布工作,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政策文件解读”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文件6条。

(五)信息公开载体建设。1、政府网站。一是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建设发展指引》和省、州相关要求加强网站建设工作,规范党政机关网站标识、ICP备案、公安机关备案、网站标识码、网站地图、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等底部功能区要素;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按要求转载要求转载的信息;三是按时限要求发布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2、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建立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3.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单位办公室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

(六)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与信息化科,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责,做到了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6号)的要求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8

-1

3

行政强制

29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系统内个别科室和单位存在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梳理、上报和更新不够积极主动。

(二)信息产生部门与信息发布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工作脱节,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的形式单一,政府信息除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开外,缺乏更多的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更多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