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9-09200018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0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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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000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1982年11月成立,是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财务、农民负担”三大管理及农经政策宣传为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二是土地确权颁证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三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分析;六是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等。根据以上职责,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设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组、农村经济统计及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组三个组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利用每周五政治学习日及业余时间,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以及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个人自学、单位集体组织学习和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及网络测试等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使全站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不断提高,并将学习实践始终贯穿于工作中,立足岗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
2、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初显成效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
我州辖10个县市、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统计,全州国土二调面积548.27万亩,其中二轮承包合同面积204.71万亩,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078个,楚雄市12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禄丰县3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华县7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无承包地,无须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扎实稳妥、有序有效。经确认涉及家庭承包农户53.81万户,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2.86万份,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8.23%;已确权颁证承包农户51.58万户,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5.86%;确权承包合同面积371.74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181.59%,除涉及乌东德电站建设移民搬迁的元谋县3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暂缓确权和个别地方矛盾纠纷还未彻底解决外,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查缺补漏和扫尾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承包合同取得权利、 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三是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种上了“放心田”,为进一步落实好惠农政策、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础条件;四是为探索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提供了条件。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州现代农业组织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注入新的活力。
②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有效,探索有突破
2018年,一是积极引导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委会、小邑村委会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激活了农村“沉睡的资本”,加快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促进我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二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从合同文本、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工商资本审核等诸方面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坚持所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让农民包的舒心、走的放心、干的安心。目前,全州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33.75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16.49%,其中出租(转包)29.93万亩,占流转面积88.68%,转让0.6万亩,占流转面积1.78%,互换1.83万亩,占流转面积5.42%,股份合作0.44万亩,占流转面积1.30%,其他流转形式0.95万亩,占流转面积2.82%;林地流转面积92.87万亩,四荒地流转面积8.34万亩,流转面积达134.96万亩。元谋县探索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的贷款方式,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了我州第一笔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业务,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将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流转活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③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步伐加快
充分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转化、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引导致富带头人、村干部、工商资本大户流转土地经营权。结合扶贫工作的要求,加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力度。目前,全州发展家庭农场达559个,其中:新发展156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352个,其中:新发展205个。同时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起到“树典型,做示范”的作用。推荐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评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州认定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20个示范家庭农场。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力争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楚雄州农业局、楚雄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楚雄州供销社联合社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通知》(楚农通【2018】125号)文件。启动动态监测,淘汰一批不再符合标准的示范社。
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仲裁庭建设项目基本完成。目前,全州九县仲裁庭建设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二是调处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依法办事,公平处置”的原则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纠纷,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基本做到上访农户怨愤而来,满意而归。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蹄疾稳步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做实前期工作的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成立了工作机构。到目前,全州州级及10县市均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全州以党委名义印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13份,清产核资文件11份。
(2)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18】3号)文件要求,联合八个局以楚农通【2018】72号文及时安排下发到全州10县市,对完成此项工作的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工作步骤等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目前,各县市纷纷出台工作文件和举办培训工作,
(3)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一是组织五批次州、县、试点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全国、全省业务培训,培训人员50人次。二是分别于5月、6月、7月、10月、11月五次召开全州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议,全州各县市农业局领导、经管站业务人员及各成员单位260余人相继参加培训,并安排技术人员到县市进行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三是县市积极组织业务培训,目前,全州各县市召开专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会议或培训会25次(中央试点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或培训会16次),参加专题会议或培训人数3985人,召开清产核资动员部署会议或培训次数34次,培训人数2688人。
(4)加强政策宣传。全州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共开展宣传18场次,达2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68份,印发交流材料汇编70余份。
(5)认真抓好我州改革试点。一是在大姚县赵家店镇的2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开展试点的7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和折股量化工作,正进行股权证发放。二是将禄丰县土官镇作为全州的清产核资试点镇,目前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三是禄丰县被列为2018年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到2019年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该国家级试点县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正全面开展中。
(6)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动态情况,按照农业部和省站要求,我站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月报上报工作,按月逐级报送相关报表。
3、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
重点抓好“一事一议”项目监督检查和上级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是审时度势,对全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了新的安排,出台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抓好200户农民负担监测。三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规范了2018年开展关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防控风险排查的工作继续关注好非法集资的行为统计,防止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确保了年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问题而产生的涉农上访案(事)件。
4、各项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①顺利完成2017年报统计工作。完成2017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资产负债情况、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等十三套农经统计年报表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②完成半年报工作。围绕农业部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统计完成涉及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等的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③完成农村入户调查月报、季报调查统计工作。在全州8个县抽样选择了480户样本进行调查,围绕州政府提出的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的目标开展预测分析。通过开展各项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和分析等工作,定期提供和反映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农村情况,准确判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决策措施提供了决策依据。
④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17年度全州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⑤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汇总统计分析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财政项目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认真组织全州10县市开展此项统计工作,并按时按要求上报。同时,按照脱贫攻坚对集体经济收入的要求,对楚雄州贫困村现状进行认真梳理,与扶贫部门进行数据对接,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数据核对工作,摸清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底数,统一数据口径确认已达标村和未达标村名单。
⑥完成2018年农经统计年报的布置培训工作。为切实提高各项农经统计数据的质量,对全州十县(市)农经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把农经统计工作抓实、抓好,以确保统计指标口径一致,为较好完成各项农经统计工作夯实基础。
5、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农村财务的民主管理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目前,全州的农村财务管理在各乡镇均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站,全州的村委会和村小组的财务大部分纳入乡镇村级会计工作站进行委托代理服务。全州农村财务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务全程公开。
据统计,全州1091个村委,100%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100%实行了财务公开;全州14937个村民小组,100%实行了财务公开、99.1%建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全州103个乡镇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代管的村、组集体资金总额是51.48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有编实有车辆0辆,无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2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19.71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主要原因保运转,压缩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9万元,占总支出的89.2%;项目支出2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19.71万元减少6.7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运转,减少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89万元。与上年190.81万元相比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一个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万元。与上年28.9万元相比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村经济统计调查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19.71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主要是压缩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4万元;农林水支出16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6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州经管站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厉行节约的相关事宜,并针对经管站实际相继出台公务用车和业务接待报销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32万元,增长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4万元,增长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5.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随着农村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象到千家万户,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万元,占66.8%;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占3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改革性工作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及单位常规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部门到经管站调研洽谈、办理相关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州经营管理站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7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7万元,固定资产74.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4.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报废报损资产0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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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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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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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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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4.72 |
0.07 |
74.65 |
7.08 |
44.49 |
0 |
23.08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特殊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