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十年常年禁捕,保护好长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近日,永仁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永兴乡人民政府一行9人,对我县境内西段20公里的金沙江水域开展禁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从我县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域交界处的灰拱箐口沿江而上进行检查,重点对停靠在水面的船舶、水面漂浮架、临时彩钢瓦房和岸边进行清查。共清查船舶6条,水面漂浮架及临时彩钢瓦房4个,销毁岸边废弃虾笼11个。
专项执法行动后,在村委会召开会议,通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指出存在隐患问题,要求各村委会务必要持续加强十年禁捕宣传告知,彻底核实清楚能使用的和不能使用的船舶,所有船舶上绝不能摆放任何网具,组织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对岸边进行再清理,发现网具就地销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徐红章、副局长李仕平,县公安局副局长袁绍飞,永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科富参加展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