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19年水产养殖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农渔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抽检》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及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专家一行5人于5月27-29日到我州禄丰县和楚雄市开展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鱼品种为鲤鱼和草鱼,按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捕捞、宰杀、制样,并经抽样县市2名渔政执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后放入冰箱速冻封存,主要检测水产品中是否存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或其他药物残留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此次抽检点分布于禄丰县金山镇、中村乡和楚雄市鹿城镇、吕合镇、东瓜镇、东华镇、子午镇、紫溪镇、苍岭镇等共计26个养殖场,每个养殖场随机抽取鲤鱼、草鱼各3尾,总重量不低于2kg,现场制作样本34个。
抽检现场
取样和制作好的样品
现场签字并为养殖户发放抽样单
本次抽检工作在州县(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执法队及所涉乡镇农技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配合下圆满完成。检测结束后,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将会把检测结果进行反馈,这对掌握和促进我州水产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