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北京市大兴区等6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我州禄丰县榜上有名,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试点县。
禄丰县于2018年6月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县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谋划、科学统筹,突出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机制建设、方案制定、措施保障,圆满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禄丰县整理汇编了100个改革案例,禄丰产改经验被《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交流》(第1期)印发全省学习,省产改办转发了禄丰产改重要文件,楚雄州产改办印发了禄丰产改文件、案例汇编,省内多个县(市、区)借鉴了禄丰做法,德宏州、迪庆州、保山市等7个地州25个县(市、区)先后到禄丰交流学习。根据上级安排,禄丰县先后在云安会都、建水县两次全省会议上专题交流汇报禄丰产改经验,在永仁县、大姚县、南华县三次介绍禄丰产改经验。应邀到迪庆州及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对产改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把产改“禄丰模式”推上雪域高原。国家农业农村部、省、州多次到禄丰调研产改。国家第三方考评组对禄丰产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禄丰县的典型做法作为全省典型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上报农业农村部。2019年楚雄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被云南省考评为优秀单位。“抢抓试点机遇,突出‘三抓三促’,在完成七项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有选择性的完成好八项自选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全国第三批国家级试点任务”的产改“禄丰模式”初见成效。产改“禄丰模式”已经推向了全省,为全州、全省甚至全国提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实践、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财产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禄丰县沉睡的集体资产资源被有效盘活,全县集体经济薄弱这一“短板”逐步得到补齐。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禄丰县农村集体股金分红1553.79万元,同比有大幅度增长,禄丰县在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的同时,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禄丰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周树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