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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关于桑园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物资(第二次)采购的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作者: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日期:2024-07-19    点击:[]次

本次公告是针对“2024年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桑园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物资采购在首次询价采购中因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流标后,进行的第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桑园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8.97万元(大写:捌万玖仟柒佰元整)

经费来源: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

采购需求:

(一)生物有机肥一批,预算金额:8万元;

(二)诱虫板一批(黄板与蓝板数量比为3∶1),预算金额:0.9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履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本项目对有机肥的特殊要求: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有机肥”经营项目;2.有机肥须符合(NY 884-2012)标准要求,不能含有对

桑树及蚕的生理有害的成分;

3.产品须为原装正品行货,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一)(二)条款内所涵盖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日

地点: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cxz.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准。

地点:楚雄市鹿城东路40号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302室

注:一个响应文件只能对应一项采购内容,响应文件须密封成册邮寄或送达。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日8:30时

地点: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六、公告期限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周晓青

联系电话:0878-3012973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东路40号

附件:1.2024年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有机肥询价通知书

2.2024年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诱虫板询价通知书


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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