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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作者: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5-29    点击:[]次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州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级职称申报

2024年楚雄州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

中缝装订。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中级需提供至少20份,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劳动)合 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5.公示情况说明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说明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6.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州级部门按部门报送,各县(市)由县(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送。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州级部门按部门报送,各县(市)由县(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送。

3.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岗位使用计划表”1份。

4.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照片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电子照片要求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58454125.jpg)。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4.《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5.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申报资格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推荐。

7.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8月6日(楚雄市、禄丰市、武定县、元谋县、永仁县、州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8月7日(姚安县、牟定县、大姚县、南华县、双柏县)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县(市)由县(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高级职称申报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实行在线申报,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相关操作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

(一)申报程序

1.楚雄州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乡镇申报人员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推荐)——县(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楚雄州农业农村系统外的工作人员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中,州级部门工作人员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至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具体承办单位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申报资格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经线上提交,均不受理纸质材料。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后在个人用户首页,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待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职称工作——职称申报,选择楚雄州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报个人信息和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个人注册、单位审核操作说明”,按照要求进行登录注册。

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平台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任时间、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情况,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有关情况,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为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其真实性并经审核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其中:

(1)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需上传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年限)要求的、有效期内现专业技术岗位的完整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同时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的相关材料;

(2)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正文;

(3)专著提供著作封面、编者页、目录页,属多人合编(著)的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4)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填写的基本信息、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如实填写推荐情况,明确审核推荐意见,上传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情况的书面意见。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情况的书面意见。

(2)公示情况说明。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

(3)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 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签署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3.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情况、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上传以下材料:

(1)上传签署分管领导、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核推荐意见。同一主管部门可以为所有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共同出具一份审核推荐意见。

(2)上传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岗位使用计划表”,乡镇申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不用提供此表。

4.县(市)农业农村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

(三)申报审核时间及有关要求

1.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8:00:00—8月15日17:59:59,逾期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农业农村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时间:2024年7月15日8:00:00—8月30日17:59:59,逾期不予受理。

3.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传材料时,均使用PDF格式,文件名称与文件内容相对应,不得上传图片等其他格式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均按足年计算,履职年限统一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我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4年评审通过取得的中、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因楚雄州目前暂无相关评委会可以评审破格申报的农业技术人员,所以农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需要到省级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如有破格申报职称的情况,请关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相关评审信息。

附件:1.中级职称申报相关材料包

2.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

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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