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6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推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按照推荐评选办法,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州农业农村局反应。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
受理部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电话:0878—3122532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