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公 告(牧字第15号)

信息来源:畜牧兽医科     作者:张煜    日期:2021-12-01    点击:[]次

根据《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永仁康葭兽药经营部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等问题,现批准该企业为兽药GSP合格企业。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GSP合格企业名单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兽药GSP合格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有效期

1

永仁康葭兽药经营部

永仁县永定镇永定河东路县中医院西侧

李和刚

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

2026年12月1日

上一条:公 告(牧字第16号)
下一条:楚雄州农业科学院科级干部任前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