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业局: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与其配套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五个规章也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和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目前《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在我州的贯彻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农药经营许可证》和《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办证工作相对滞后,以百草枯为代表的禁限用农药违法违规经营和使用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的生命安全,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切实加强百草枯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百草枯监督管理。
为全面推进《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百草枯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农药管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确保全州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两节”(元旦、春节)、“两会”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全州各县(市)贯彻落实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推进工作情况、百草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和《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培训、审核办证情况;
(三)农药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情况;
(四)百草枯监督管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听:听汇报,查:查阅痕迹资料和台账,看:实地检查,访:到县乡检测站了解检测中农药超标的情况。
四、督查组成员及分组名单
(一)第一组:负责督查元谋县、禄丰县。组长:王志达,成员:周静、温显良。
(二)第二组:负责督查楚雄市、双柏县。组长:罗光文,成员:孙承宗、卢惠芝。
(三)第三组:负责督查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组长:王贵斌,成员:陈世升、周俊。
(四)第四组:负责督查南华县、牟定县、元谋县。组长:郭永平,成员:邓奇睿、杨文昌。
五、有关要求
(一)督查采取实地检查(每个县市随机抽查2个乡镇10户农药经营户进行办证和经营情况检查)、查阅培训审核办证档案材料、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座谈反馈指出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二)请各县(市)按此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与各督查组联系。
(三)各督查组工作结束后,指定专人形成专题督查报告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州农业局种植业科汇总,种植业科汇总后于12月5日前形成情况通报,在全州农业系统通报。
(四)严肃纪律。一是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和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检查对象特别是市场主体要贯彻“双随机”的要求,随机抽取,请县市做好随机抽样的基础工作。
楚雄州农业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