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禄丰县农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和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的通知》(禄农字〔2019〕11号)要求,按合作社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农业局批复的程序,经2019年3月2日禄丰县农业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对禄丰县恐龙山镇祥龙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等7个农民合作社进行扶持,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3月12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经管站联系。联系人:周树发 联系电话:0878—4121070。
附件:禄丰县农业局2019年拟使用中央农业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名单
禄丰县农业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
禄丰县农业局2019年拟使用中央农业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名单
一、拟从禄财农【2018】69号文件(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项目)中扶持1个合作社,名单如下:
1、禄丰县恐龙山镇祥龙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
二、拟从楚财农【2018】259号(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中扶持6个合作社,名单如下:
1、禄丰县广通镇清水折耳根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
2、禄丰县盈馨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3、禄丰县一平浪镇三村龙泉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
4、禄丰彩云葡萄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
5、禄丰县恐龙山镇阿纳通旺农业专业合作社;
6、禄丰县妥安乡绿欣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