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2016年贵州“4·29”、山东“8·11”变型拖拉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我县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58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从5月份以来,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是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根据省、州工作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定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二是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工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县粘贴宣传通告55份,发放宣传资料550份,营造声势,扩大宣传;三是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数据采集工作。截至目前,摸底排查出变型拖拉机666台,其中悬挂省内州外号牌35台,悬挂外省号牌151台,悬挂州内号牌480台。
二、工作成效及措施
(一)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收到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后,由县农业局牵头,迅速起草制定我县的实施方案,与县安监局和县公安局会签报请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定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牟府办明电〔2017〕27号),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后,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带领县农机监理站职工到县城和各乡镇变型拖拉机集中的地方粘贴《通告》,发放宣传单。与部分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座谈,宣传讲解变型拖拉机的来历及危害性。利用“三农通”短信平台发布宣传短信三期。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变型拖拉机驾驶员明白了专项整治的目的,扩大了宣传面,营造了积极氛围,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群众基础。
(三)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带领县农机监理站职工到各乡镇与分管的乡镇领导沟通,达成共识。并到各乡镇农推中心作工作细化安排,与各乡镇农推中心一起进村入户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分类造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对象。
(四)录入数据,核实情况。县农机监理站适时收集各乡镇摸底排查的情况,分乡镇录入变型拖拉机信息,力求数据完整,有据可查。并逐一进入全国变型拖拉机系统查询其真实性。目前核实的情况是:悬挂外省号牌151台中,信息真实的2台,发函回复涉及假牌假证的86台,还有63台多次发协查函尚未回复;悬挂省内州外号牌35台中,信息真实的33台,管理系统中无信息的2台;悬挂州内号牌480台全部是规范管理的真实号牌,目前已经依法强制注销51台。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开展工作期间,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告诫广大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县农机监理站与公安交警开展联合上路执法4次,共检查变型拖拉机27台次。开展联合上路执法活动以来,驾驶员反响很大,部分变型拖拉机驾驶员主动到县农机监理站登记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外省外专州籍变型拖拉机流动性大,摸底排查有不够彻底的情况;
(二)部分变型拖拉机行驶证邮寄去签证,提供不了行驶证,信息登记不完善;
(三)极少部分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对专项整治认识不够,担心被处罚而回避登记。
(四)由于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查询系统的建立时间紧,仓促启动,信息录入格式不统一,甚至于有的省市认识不到位,担心超范围的拖拉机录入后被追责,从而没有做到应录尽录,导致系统的数据不完善,核实的变型拖拉机信息真实性不准确。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建议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二)建议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三)建议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督查,引起各乡镇的高度重视。
(四)建议加强执法力度,对已经强制注销又上路行驶的依法解体。
(五)建议上级部门制定变型拖拉机管理办法,为变型拖拉机的合法化寻求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