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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农业局开展“白竹山茶”地标使用专项检查行动

信息来源:双柏县农业局     作者:李华荣    日期:2018-01-24    点击:[]次

2018年1月23日,双柏县农业局组织农安股、农机监理站、执法大队和双柏县茶桑站等有关人员到双柏县法脿镇开展对2017年定标使用的8家茶厂(或公司)进行“白竹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定标、印标、用标和推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通过深入茶厂、基地、包装车间,检查档案、生产记录、包装印制使用情况,发现有一家企业存在尚未向地标持有单位(双柏县茶桑站)签订地标使用协议,以及地标印制不规范等行为,检查组及时对该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和处理。希望法脿镇广大茶叶企业严格遵守双农发[2013]69号文件《双柏县农业局关于印发“白竹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白竹山茶》的文件要求生产、管理、经营,使用好“白竹山茶”地标,确保2018年“白竹山茶”100%合格上市销售。

根据地标使用《协议》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茶叶生产加工企业、茶厂才能够申请印制使用“白竹山茶”地标,即:一是乙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原料产自“白竹山茶”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境内,范围涉及法脿、烂泥、石头、铺司、六街、双坝、者科哨、麦地、雨龙、法甸、古木、红栗、折苴13个行政村);二是乙方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三是乙方生产基地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取得QS或SC认证证书;四是乙方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以上条件,许可其使用“白竹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检查组要求法脿镇“白竹山茶”生产加工企业和茶厂一定要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以及“申请使用条件”,积极生产 “优质、高产、高效、绿色、安全”的“白竹山茶”,宣传好、使用好、推广好、保护好“白竹山茶”地理标志农产品,切实维护好广大茶厂、茶农的共同利益,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打击制假、售假的不良行为,为“白竹山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氛围,让“白竹山茶”享誉省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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