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从外省、州、市调入的种苗总量持续增加,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不断续上升,严重影响了我州农业生产安全。加强种苗检疫管理,从源头上保证种子健康生产,降低了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按照进一步加强制、繁种单位检疫管理的工作要求,全州植保部门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调运、引种及经营等环节的检疫监管工作,保护我州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认真开展制、繁种单位摸排调查工作。全州植保部门对本辖区从事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摸底排查,落实企业在我州进行制种、繁种及国外引种的规模及数量,进一步规范执行备案制度。
强化种子产地、调运和国外引种的检疫管理。督促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植物检疫相关手续。一是认真建立繁、制种基地田间档案、植物检疫调运档案以及国外引种植物检疫监管档案等。二是在种苗生产过程中,及时向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产地检疫不合格的,不得再作种用销售或种植。三是在种苗调运过程中,必须履行植物检疫手续。四是国外引种的单位或者代理进口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引进后必须在指定的基地集中进行隔离试种。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 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