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工作目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以被确定为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单位为契机,增强意识,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楚雄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农业局制定下发《楚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意见的通知》;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楚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并将任务指标纳入市级综合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色亮点工作信息被省、州以上网站或报刊杂志采用182篇;被州、市电视台、聚焦楚雄栏目先后报道8次。
三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全年共有3个生产单位6个产品获农业部“三品一标”认证,完成州下达任务数的150%。其中获绿色食品证书5个,获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个。通过品牌效应,为我市农产品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提升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大抽检力度,把好农产品质量关。全年完成果蔬农药残留速测14822个,占州级下达任务的380%;完成“瘦肉精”快速检测1620个,占州级下达任务的261.3%。合格率达98%以上。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案件。重点加强种养殖企业、基地、屠宰、交易市场等环节的督查检查,共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42件。其中:违法违规经营农药、化肥行为行政处罚案件13件,上缴国家金库楚雄市支库罚没款31610元;种子违法行政处罚案件9件,收缴罚没款121200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20件,收缴罚没款1760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