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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三措施助推金沙江禁渔工作

信息来源:大姚县农业局     作者:杨洪珍    日期:2018-06-15    点击:[]次

  为保护和恢复金沙江流域渔业资源,促进金沙江流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姚县农业局切实做好金沙江流域禁渔工作,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助推金沙江禁渔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禁渔组织力量。2018年的金沙江禁渔期来临前,大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公安、工商、水务、交通、涉江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姚县金沙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姚县2018年金沙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便笺〔201840号)。涉及禁渔期的3个乡镇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局与涉及禁渔期的3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大姚县实施金沙江禁渔期制度责任书》,进一步加强禁渔期管理工作。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大姚县农业局为确保禁渔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宣传工作上花大力气,狠下功夫,采取树立永久性标语,悬挂横布标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渔政人员亲自到涉及禁渔的乡镇在渔民比较集中的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和入户走访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189份、禁渔通告165份,制作禁渔告示牌8块,张贴标语75条,出动宣传车10辆(次),参加宣传人员35人次,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禁渔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了解。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宣传是基础,执法是手段,为确保禁渔工作成效,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了四结合,即是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江面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检查形式,对所辖江段、水产品市场、餐馆、饭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截至614日,已进行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14次,出动执法车辆14辆(次),执法人员52人次。目前禁渔期禁渔秩序井然,无违规捕捞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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