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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有序推进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县市农业部门     作者:夜明珠、戴常德    日期:2018-06-28    点击:[]次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切实有效推进农药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永仁县农业局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协调合作推进工作

永仁县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行政执法和植保植检站工作的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种植业管理股、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植保植检站、局人事政策法规股和各乡镇农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永仁县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协调和领导;成立了以局分管县植保植检站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局种植业管理股、县植保植检站全体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农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永仁县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工作组,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人的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审查及进行实地核查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推进工作

县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明确了局种植业管理股全面履行全县农药行业监管职能;县植保植检站负责履行农药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许可证审核、发证、监管等事前监管和农药监测、农药行业统计、农药行业规范执行等行业管理职责;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面履行农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日常监管、例行监测(包括农药监督抽检)等事中监管,负责全县农药违法案件的查处,禁用农药的查禁销毁和监管,执法中的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药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培训、指导;其他股室、单位各自承担与农药安全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由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具体分管。

三、制定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进工作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结合永仁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永仁县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方案》,详细明确了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

目前,已完成对农药经营人员农药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培训工作,对申请人的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审查及进行实地核查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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