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2018年金沙江禁渔工作在省农业厅、州农业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加大渔政宣传执法力度保护渔业资源环境入手,全面推动大姚县金沙江禁渔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实现了“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禁渔工作目标,呈现了“三个到位”的禁渔工作新局面。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县政府高度重视春季禁渔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公安、工商、水务、交通、涉江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姚县金沙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大姚县2018年金沙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便笺〔2018〕40号)。县农业局与涉及禁渔期的3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大姚县实施金沙江禁渔期制度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有专人负责,确保了禁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自3月1日起,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人员积极深入三岔河镇、铁锁乡和湾碧乡等3个乡镇开展禁渔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张贴标语、树立禁渔告示牌、节假日和赶街天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并将禁渔公告张贴在水产品市场、各大桥头,并发送到渔民手中,实行了签收制度。发放宣传资料2189份、禁渔通告165份,制作禁渔告示牌8块,张贴标语75条,出动宣传车10辆(次),参加宣传人员35人次,做到春季禁渔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营造春季禁渔的良好氛围。
三是执法检查到位。禁渔期间,组织统一检查行动20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参加检查人员70人次。在检查中,渔民均知晓禁渔期相关规定并能自觉遵守,都做到了船靠岸,网入库,2018年我县春季禁渔期未发生一起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无非法经营现象,整个禁渔期情况良好,确保了我县禁渔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