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8】134号文件)要求,今年省级安排在我州抽取农药产品40个。受省农业厅农药检定所委托,抽样工作由州支队组织实施。
在南华、姚安、永仁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协助下,支队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的方式抽取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产品40个共120份样品并及时送往云南省农业厅农药检定所。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抽样规定、认真填写抽样签单,确保抽样工作有序开展,抽取样品合法有效。
对监督抽查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农药产品,我州农业部门将及时组织依法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同时将结果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开。(孙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