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当前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8〕335号)和《楚雄州农业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当前和中秋国庆期间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楚农通〔2018〕186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严控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违规、超限经营和使用农药等问题,切实保障农药安全,2018年9月27日至30日,姚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辆,执法人员12人次,重点检查了我县7个乡镇42户农药经营单位,具体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姚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全体执法队员共同参与的检查小组,责任到人,促进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检查情况
自2018年9月27日开始,在乡镇集市日,出动执法人员对县内重点乡镇栋川、光禄、弥兴、官屯、前场、太平、适中等7个乡镇内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办证申请、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无证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检查重点:是否存在禁用农药违法销售情况;限制使用农药是否有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掌握限制使用农药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农药经营行为。
三、取得成效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与农药经营人员面对面交流,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白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清单,使相关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在经营和生产过程中能遵纪守法,从而为确保我县农药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一是现阶段的农药经营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农药知识缺泛,服务能力不足。
二是目前农业经营许可证在办证过程中,未下发到农药经营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