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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标准、依据、原则

信息来源:南华县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作者:鲁琼珍    日期:2019-01-28    点击:[]次

  2001年由国家农业部牵头,正式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从而构筑起我国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这一行动计划的实施,将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该计划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控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无公害,在制定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同时,同时完善无公害食品生产、推广、监督和市场信息等六大体系的建设,并加速制定有利于无公害食品发展的扶持政策。在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进行试点工作后,在全国全面推广展开。

  在全球保护生态环境,防止食品污染,提出并倡导生产“无污染、安全、优质和富营养”的安全食品的背景下国家农业部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绿色食品”生产的农产品安全体系行动计划。国家农产品安全体系包含两个层次的产品,有A级和AA级两个层次的产品,A级允许使用少量的化肥和低毒长效的农药,AA级则是根据有机农业的标准制订的。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产地应无任何污染,十分注重过程中的控制和管理,注重产品的最终检查质量结果,同时获得认证机构颁证的产品。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生产过程中化学合成生产资料的要求不同, A级是限量使用,既在数量品种上有一定限制,但可以使用,是最基本层次的产品。而AA级则是绝对不允许使用的,其标准是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制订的,对产地环境、生产投入物和加工条件均作了最为严格的要求,是最高层次的产品。最终,所有的产品都必须达到无公害的要求,也就是市场准入的要求。从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最终实现全国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无公害的目标出发。目前,我国对达到安全卫生质量指标的农产品都统一称为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食品:按规定的生态环境条件和规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食用安全的产品。

  无公害蔬菜:指大气、土壤、水源等产地环境适合蔬菜健康生长,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有害微生物等指标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食用后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没有危害;生产过程不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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