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控制性要素。目前,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中小型水库水质为ll-lll类,尚能满足国家地表水饮用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地内河水水质为lll-lV类,阶段性能满足国家地表水饮用水质标准。近年来,由于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开发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开挖精养鱼池以及水库围网养殖、不当投饵等直接或间接破坏和污染水源的行为时有发生,加之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有下降趋势,对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现水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在一级保护区内:1、禁止一切破坏环境生态平衡,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及其他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行为;2、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3、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粪便,原有的排放口必需拆除;4、禁止在水源区运输有毒有害物质;5、禁止在水域内进行炸鱼、毒鱼、电鱼等影响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的各种行为;6、禁止在水域内从事种植、养畜禽和投饵养殖;7、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在二级保护区内:1、不得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消减污染物排放量;2、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并保证达标排放;3、禁止倾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一切有毒有害废弃物;4、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及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