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安排,带头扛稳压实改革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加强劲。全州14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网上可办率达99.38%。“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州市场主体总数达24.32万户,年均增长11.5%,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00.6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20.27户。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挺进。科技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152个、总量居全省第2位,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禄丰成功撤县设市。对外开放合作持续扩大,外贸出口达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农业农村改革落地见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楚雄州7个贫困县摘帽、644个贫困村出列、33.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分别增加21860元和8974元。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稳步前行。州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民族立法工作走在前列。州政协常委会党员常委述职点评、把党支部建在政协委员界别活动组上、委员联络服务、委员承诺、“协商在基层”等做法走在前列。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提质增效。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丝路云裳民族赛装文化节”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民族文化品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楚雄市和29个集体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健康楚雄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5.8%,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为主攻方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改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持续向好。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街长制”,楚雄市棚户区改造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肯定。楚雄州连续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连续3届荣获“长安杯”。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林长制、河湖长制全面推行,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要成果。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进步。创新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坚持“两个紧密结合”,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建立以专班制为抓手的工作落实机制,基层减负满意度、有感度明显增强。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构建“1+3+6”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建立“2+1+1”联动监督、“1+3+N+X”联合办案机制,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十年来,楚雄州不断推动改革工作机制创新突破。为破解关门式改革、被动式改革、文本式改革、碎片化改革、部门化改革难题,州委改革办创立改革特邀观察员、改革蹲点调研督导、改革分析研判、改革联系服务和改革典型宣传推广的抓改革“五项制度”,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楚雄州将继续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不断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