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担使命,履职为民谱新篇。2023年以来,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要求,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抓实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武装实效;抓实调查研究,“楚雄州人大以高质量调研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经验在《人民代表报》刊发。
严格执行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立法等及时向州委请示汇报制度。紧紧围绕州委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16次、常委会7次、主任会13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7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圆满实现了州委意图。修改完善并认真执行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确保党的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向社会征集常委会监督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在工作评议中开展问卷调查,切实反映民意;支持基层人大拓宽联系渠道,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务实管用立良法,为全州促发展保善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在立法选题、组织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努力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规划计划引领作用。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立法项目意见、充分吸纳州人大代表的立法议案、建议,立足楚雄特点、紧扣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及时调整完善楚雄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地方立法规划,制订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年内制定出台全国首部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出台龙川江保护条例。首次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施行“两个条例”,扩大社会知晓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启动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草案)》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积极探索高质量立法的楚雄实践”在《民族法制通讯》刊载,楚雄州的立法工作经验又一次在全省人大系统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紧跟时代步伐,维护法治统一,密切关注上位法修订动态,立足楚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好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精准有效抓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州人大常委会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规定开展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年来,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围绕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围绕民生福祉和社会建设加强监督,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督,围绕法治楚雄建设加强监督,围绕增强刚性和实效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2次专题询问、9项专题调研,首次开展质询,组织住楚全国、省、州人大代表专题视察2次,对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对5个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优化服务强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落实和完善“两个密切联系”的制度机制,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做到了全覆盖,并通过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认真开展《代表法》实施情况检查,将代表履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推进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等规范运用,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升代表服务保障能力。制订了2023年至2025年提升改造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计划,开启了三年建设行动,进一步发挥“家、站、室”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作用。
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加强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解决率比上年提升2.1%。3件议案办理情况已按期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州级55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的279件建议已办理完毕,并在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了公开。
立足全局勇担当,确保州委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州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
扎实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市)、企业、重点项目和专班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实施,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常委会领导深入县(市)开展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为持续推动我州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发挥积极作用。
常委会领导认真做好所联系的7个行政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项目和资金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紧扣定位提质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州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修改完善常委会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提升议事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形成了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良好机制。
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常委会机关“两场革命”工作做法经验在《人民代表报》刊发,并被州效能办通报表扬。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经验在人民网、《中国人大》杂志等国家级媒体刊载宣传。扎实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高质量完成了目标任务。
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经验在《人民代表报》刊载。实施“党建+”系列行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年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我州人大工作的宣传稿85篇,其中国家级23篇。我州宣传信息的投稿数和采用数均位列全省人大系统第一,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报表扬。严格《楚雄人大》内刊、楚雄州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管控,始终确保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一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密切协同、同题共答,共同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国人大 领导5次、省人大 领导19次到楚雄调研指导,对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法规清理、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州人大工作增强合力、整体提升。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州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