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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联合出击 强化农药经营监管

信息来源:州植保植检和现代种业发展中心     作者:夏翠花 陈通    日期:2025-01-24    点击:[]次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禁限用农药检出问题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禁限用农药检出问题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2025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25年1月20日—21日,楚雄州、楚雄市植保植检和现代种业发展中心紧密协作,深入楚雄市苍岭镇、吕合镇、东华镇、东瓜镇、紫溪镇农药经营门店开展了对农药经营户的全面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行动覆盖了全市多个乡镇和街道的农药经营门店。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农药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上岗培训合格证等证照。同时,对经营台账进行了细致查看,核实农药的进货渠道、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等信息,确保农药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在农药产品质量方面,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了农药产品的标签、包装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农药产品。针对限制性农药,严格检查了实名购买记录,确认购买者的身份信息、购买数量、使用用途等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售和使用。

此外,还对农药经营户的仓储条件进行了检查,查看是否具备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渗漏等安全设施,农药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与食品、饲料等其他物品混存的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农药经营户宣传了《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合法经营的重要性,要求经营户加强自律,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严禁销售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同时,对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现场解答和指导,帮助经营户更好地规范经营行为。

在检查中发现了部分经营户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个别农药经营门店未在醒目位置悬挂三证,禁限用名录、宣传挂画未张贴在显眼位置或悬挂的是老版农药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农药经营门店限制农药使用专柜虽上锁但未拔下专柜钥匙,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农药经营户不登录使用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导致其农药经营门店监管平台上活跃率异常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告知并下达口头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当场与监管对象签订了农药经营安全承诺书,并要求楚雄市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下一步,州植保植检和现代种业发展中心将持续加大对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药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撰稿人:夏翠花 陈通 审核人:张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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