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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春耕期间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三农”

信息来源: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作者:陈元凤 刘志梅    日期:2023-05-04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目标顺利完成,当前正值春耕栽种的最佳节令,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三农”。




一是深入各乡镇落实粮食生产情况。对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检查各乡镇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到组、到种植主体及地块,落实每个乡镇1片市级样板(坝区连片不少于200亩、山区不少于100亩)、4片乡镇样板(坝区连片不少于100亩、山区不少于50亩)、每个涉农村(社区)1片粮食连片示范样板(坝区连片不少于50亩、山区不少于30亩);1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样板,每个乡镇不少于100亩;1片烟田套种玉米,每个乡镇不少于100亩。

二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补贴。重点抽查各乡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牧民补助奖励、农机购置补贴、种植业政策性保险、肉牛和能繁母猪保险等惠农补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乡村产业振兴。对照《楚雄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两季均不种植粮食的花卉、果蔬、中药材、苗圃地块重点抽查,涉及农户是否还在享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存在问题现场交办,督促举一反三,立即整改。每个乡镇至少抽查2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至少抽查15户。

三是加强基本农田“非粮化”监管。督促检查耕地流转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粮化”增量及耕地撂荒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非粮化”动态排查台账。耕地流转是否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土地流转合同是否明确不得出现非粮化行为。

四是加强“大棚房”常态化监管。对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的通知》(2023)9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不得超15平方米)。对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五是加强宅基地问题图斑整改。督促检查72个宅基地问题图斑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图斑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水泥地板上直接覆土进行种植的情况。对未完成整改销号的9个乡镇34个问题图斑督促尽快完成整改。

六是加强春耕备耕落实。督促检查各乡镇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是否充足,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开展农资市场监测调度及市场监管;小春收割进度、水稻栽插进度、其他粮食作物播种进度情况;良种良法推广、高产创建、农机技术推广等增粮措施落实情况。

七是落实补充耕地种植面积。对照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补充耕地项目清单,督促指导全市2022-2023年涉及项目的12个乡镇58块15466.57亩地块的栽种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包括秧苗管护、水源保障、泡田、贴埂、防渗处理、栽种进度、病虫害防治、科技措施运用等。

八是落实防灾减灾工作。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对2023年农业生产抗旱、洪涝灾害、病虫鼠害等监测预警和防控情况,制定病虫害技术指导意见或方案;落实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九是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围绕农产品质量、农机、畜牧、农村能源(沼气)、农村消防、农药、渔业等生产安全领域,督促检查各乡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制定。(供稿人:陈元凤 刘志梅 审核人:岳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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