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审批与监管的矛盾,确保既符合行业管理要求,又能优化营商环境,在最短时间在法定范围完成兽药经营许可审批,兽药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9月13日,在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的会议室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7人,围绕楚雄市的兽药经营许可与后续监管之间的矛盾展开研究讨论。一方面行政审批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要求,“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设立了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及相关承诺事项;另一方面农业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批后经营不畅无追溯信息上传、通过审批后不符合许可条件等情况。

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针对行业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与楚雄市行政审批局达成共识,在下一步的兽药经营许可审批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在审批环节就主动介入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现场培训指导,完成整改,符合规范后通过审批、公示、出具许可证明等法定程序。(供稿人:王慧章 杨发金 审核人:陈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