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州实施方案要求,楚雄市采取多项措施,抓实龙川江流域禁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及龙川江流域辖区4个乡镇执法人员组成的楚雄市龙川江禁捕专项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市“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楚雄市2022年渔政巡查及渔政执法工作方案》《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楚雄市2022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构建以执法队伍为主、社会力量参与、沿江群众共治共管的长效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二是实施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强化执法效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并结合禁渔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在打击非法捕捞、开展禁渔工作上通力合作,做到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行政执法效果。2022年1月至今,已出动执法车辆4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95人,立案查处渔政违法案件2件,涉案人员5人,涉案渔获物5.86公斤,收缴电鱼器2套,罚没款3660元。巡查河道435.63公里,清理地笼42个,劝离垂钓人员373人。
三是整顿规范经营市场,切断违规途径。将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市场和渔具经营市场作为监管重点抓牢抓实。杜绝销售、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销售违规渔具为重点,对我市水产品经营市场和渔具经营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水产品经营市场4个,渔具经营店7个,出动执法人员11人。
四是加大禁捕宣传,确保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培训会、集镇街天、志愿者宣传活动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舆论引导,营造“长江流域禁捕,捕捞就是违法”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生活方式,主动拒食长江野生鱼类,实现“水上不捕、餐馆不买、市场不卖、群众不吃”目标。截至目前,召开相关会议54场次,开展志愿者宣传活动3场次,张贴、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38份。
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发挥群众力量。为确保龙川江禁捕工作常态化管理,推进共治共管的长效机制,设立违法捕捞行为举报电话,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开展现场执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制止。2022年1-4月,办理群众电话举报6次。
(撰稿人:刘志梅 李彤 审核人:陈元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