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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6-00009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1-20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5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44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2532;传真:0878-312277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条例》各项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232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信息90条,新闻快递828条,通知公告90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部门文件11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法规14条,政策文件解读13条,人事信息2条,涉农补贴4条,财政信息27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7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8条,乡村振兴信息24条,行政执法信息28条,政策问答4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条,稳经济信息3条,助企纾困2条;设置“政民互动”栏目,发布征集调查意见建议1条;开设专题专栏5个,发布信息33条。参加了楚雄州融媒体中心《问政楚雄·一诺千金》访谈节目公开承诺,围绕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中心工作,聚焦楚雄州工作大局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基层治理效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州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时限,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获取权。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按时办结率达100%,被提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结果均为“驳回”,没有被投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所发布信息审查后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优化平台功能布局,提升信息检索和查阅便利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强化互动服务功能建设,严格按照12345政务热线办理工作要求办理交办事项,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件9件,签收及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扎实推进网络信访工作,2025年共办理网络信访件11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参与网站全年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科室及人员。信息发布审查实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场与信息化科牵头落实,专人负责发布的工作机制,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及时梳理公开内容,动态更新调整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督导,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偏差,主动公开意识薄弱,部分科室及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规避、轻担当”的倾向,对公开工作消极应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体系,明确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营造“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制度,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后按要求做好同步解读工作,积极运用图表、动漫、访谈等多元化形式,积极参与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9日